台智光工程施作都是自己人 林延鳳踢爆球員兼裁判

[FTNN新聞網]記者陳正敬/台北報導

台北市議員林延鳳今(16)日在議會質詢時爆料,指出台智光施作相關線路時,「台智光是監造、台通是承商」的子母公司關係,讓監造毫無公信力,球員兼裁判。台北市資訊局也坦承這是真實情況,並且認為「在觀感上會比較沒那麼好」。

台北市議會(圖/維基百科)
台北市議會(圖/維基百科)

林延鳳指出,當年台智光鋪建線路時,工程單位是母公司台通,監造單位是台智光,絲毫沒有避諱利益衝突。如此一來工程施作是否完整?子公司恐不敢對母公司做強而有力的監督,球員兼裁判。監造單位和施作單位一般來說處於對立關係,監造單位攸關施工品質,施工單位和監造單位若為子母公司關係,股權交叉,就會產生利益衝突甚至放水情形。

林延鳳認為,應當要檢視台智光的監造數據,必須針對覆蓋率實際會勘,甚至加入第三分公正單位檢視,包含調閱有無申請路證和挖掘紀錄等,不可以讓台智光提供假的和有疑慮的資料。如果發現不法、詐欺和背信等行為,要將所有資料送檢調和政風。

林延鳳強調,事關未來台智光相關攻防與其對市府索賠的請求依據,資訊局千萬不能「自廢武功」應落實查核,資訊局應會同工務局落實現勘檢驗台智光自稱所鋪設線路的真偽,若查獲監造時放水、偷工減料等行徑,應依《刑法》詐欺罪、背信罪等移送法辦。

資訊局長趙式隆承認確有此事,並且坦承、業界上若有類似情形觀感也不好。工務局則說,採購法中沒有規定母、子公司不能投標,但履約過程中會提醒市府機關要注意。趙式隆指出,當初光纖到府得標的是台通光電,後來公司為了光纖到府案成立台智光,台智光委託母公司台通來做施作基礎建設,的確有需要檢視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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