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智光發函「未給付全額依民法計利息」 蔣萬安強硬回擊:已終止合約

蔣萬安表示不接受台智光的說法。(圖/翻攝自蔣萬安臉書)
蔣萬安表示不接受台智光的說法。(圖/翻攝自蔣萬安臉書)

[周刊王CTWANT] 台北市政府先前與台灣智慧光網聯盟(簡稱台智光)簽訂光纖網路服務合約,約定每支監視器每月3M傳輸費率2200元支付費用,但台北市長蔣萬安調查後認為台智光的價格過高,因此在今年4月8日時發函台智光,告知將解除北市警察局簽定的監視器網路子約,且傳輸費率僅支付1761元。不過台智光強硬回絕,認為市府應該按合約規定給專案費率2100元,如未給付全額,將依《民法》規定按周年利率5%方式計息,對此,蔣萬安也再度發聲。

據了解,台北市政府過去在柯文哲任內,和台智光簽約,依台智光報價每支監視器每月3M傳輸費率2200元支付費用,但現任市長蔣萬安在經過調查後,認為台智光對市府的報價過高,指出台智光針對一般企業型的報價為每支1761元,如此算來總金額差達1億元。雙方先前也曾因此事議價,商量改為每支支付2100元,但台智光不服解約。對此,北市府則主張從4月8日起,3M傳輸費將依公版費率1761元計價,多出來的差額則不予支付。

根據《自由時報》的報導,台智光給北市府的函文中,主張「本公司重申並嚴正否認有就協議書給付他人不法傭金、回扣、賄絡或其他不正利益的情形,在經本件相關之刑事案件或民事案件判決確定前,難認貴局現階段已合法終止」,並針對北市府主張3M傳輸費率僅支付1761元。此外,台智光還搬出《民法》,強調今年3月8日市府已核定3M傳輸費率為2100元,應按照此費率依約定期限給付費用,如拒不給付或未給付全額,將依《民法》規定按周年利率百分之五方式計算遲延利息。

對此,蔣萬安也在10日發聲,表示不接受台智光的說法,「接下來一切依合約相關規定,且4月8日已終止合約,此立場不會動搖及改變」。蔣萬安先前也指出,對於台智光案檢調已啟動調查,市府會全力配合,並維持一貫而且堅定立場,就是要釐清事實、調查真相,應讓檢調有充分辦案空間,盡快將真相向外界做清楚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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