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服貿抗爭 陸確立三不原則

旺報【特派員羅印?╱專題報導】 台灣服貿抗爭進入第10天,大陸官方迄今表態仍相當謹慎和平穩,不想造成「北京干預台灣內部事務」的負面觀感。然而,大陸對於協議生效與執行的立場從未動搖,這個最終立場的判準可歸納為「三不原則」,即不同意修改內容、不接受重啟談判,以及不能對協議執行造成阻礙。 首先,北京不會同意台灣單方面修改協議內容,舉凡全世界的雙邊協議,由簽署協議的一方逕自修改內容,可說是聞所未聞,兩岸關係再怎麼「特殊」,雙方互動再怎麼有「想像力」,都不應該挑戰國際慣例,因為這牽涉到「誠信問題」,台灣賠得上嗎? 誠信破產 台灣賠不起 其次,北京不會接受重啟談判的建議。如果台灣不滿意某些已經簽署的兩岸協議,就提出重啟談判的要求,此例一開,大陸是不是也要接受其他協議比照辦理?例如,如果台灣認為《兩岸投保協議》成效不彰,也要求重新談判、簽署,大陸難道也要跟著起舞? 第三個「不」,就是無論台灣當局提出什麼解套方案,例如召開國是會議,或者由立院朝野達成「附帶決議」,都不能做出會影響協議執行的規定。台灣要怎麼平息抗爭,大陸不表意見,但任何方案都不能影響協議任何一方的權利和義務,這是大陸的底線。 只要不給 台野蠻遊戲 上述「三不原則」確立北京對這場服貿抗爭的基本立場。北京認為,台灣社會提出訴求的同時,也應考慮到大陸也有自身壓力,一部分來自大陸與其他經濟體洽簽協議的壓力,另外相當一部分是大陸內部和輿論的反彈;台灣不能「只要不給」,這世界不存在只為台灣量身訂作的遊戲規則。 綜觀這場服貿抗爭,北京一位資深涉台官員分析得透徹。他說,抗爭來自五大因素,包括台灣政黨鬥爭、統獨立場對抗、藍營馬王互鬥、社會階級對立,以及對協議內容的不夠了解;台灣已經賠上「華人民主典範」的形象,難道還要連最基本的誠信都蕩然無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