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民眾綠美化人行道遭檢舉 公所:補送申請書可繼續認養

台東市民航路上這1條150公尺長的人行道靠近馬路的綠帶區,被經營園藝的民眾自己認養種植物遮陽綠美化,人行道上也沒有擺放雜物花盆阻礙通行,每天也會清掃人行道。

可是最近卻被人檢舉佔用人行道要開罰,民眾認為很委屈,她自己出錢出力幫市公所維護人行道,也做了10多年,現在卻要被罰。

民眾王美琇說,「我是覺得很委屈,我的出發點不是佔用人行道,而是希望把它綠美化分享,而且我基本上我本身自己都要在裡面工作來來去去,我怎麼可能擋到自己的通路。」

台東市公所列管的人行道有好幾10公里長,也都設有綠帶區,但公所人力財力有限,在民國97年就推動「公有路燈及公園等認養辦法」,其中包括人行道綠美化設施,都可以申請認養。

可是實施16年都沒有民眾來申請,現在有民眾因為自己認養也沒有妨礙交通,市公所表示會輔導民眾申請。

台東市公園路燈管理所所長葛時君指出,「可能會再去補1個程序,就是說還是請他來做1個申請,然後我們同意,因為他可能當初可能在申請部份,比較沒有清楚。」

市公所強調,人行道綠帶區屬於公有設施綠地,只要不是用來私人營業和種菜,市公所有歡迎民眾認養,會加強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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