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警官涉安毒走私案 警政署懲處原任局長及2分局長

台東警察局2線2星失蹤李姓警官涉及安毒走私案,昨天在屏東落網。警政署今晚公布懲處名單,原任台東縣警察局長和2位時任台東、關山分局分局長均記過懲處。

(中央社/資料照片)
(中央社/資料照片)

台東縣檢警5月初在蘭嶼外海查緝近900公斤的安非他命走私案,李姓警官曾在蘭嶼分駐所擔任所長,檢警查緝前將李員調回台東分局,在檢警動作第2天後李員離奇失蹤,遭警方免職,昨天在屏東落網。

警政署今晚發布新聞稿表示,署長陳家欽對發生此案深表痛心、遺憾,也立即對相關人員考監責任作出懲處並調整相關人員職務。

首先,行政懲處部分,原任台東縣警察局局長、現任警政署保防組長劉崇智記過二次;原任台東縣警察局台東分局分局長、現任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婁自強記過二次;原任台東縣警察局關山分局分局長、現任宜蘭縣警察局羅東分局分局長徐俊生記過一次。

另,職務調整共計5人,包括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婁自強調任新竹縣警察局新埔分局分局長;新竹縣警察局新埔分局分局長陳啓明調任新竹縣警察局新湖分局分局長;新竹縣警察局新湖分局分局長高德昌調任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

以及雲林縣警察局西螺分局分局長陳立祺調任宜蘭縣警察局羅東分局分局長;宜蘭縣警察局羅東分局分局長徐俊生調任雲林縣警察局西螺分局分局長,並統一於17日辦理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