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 純電四輪卡丁車闖伯朗大道 惹議

台東池上鄉伯朗大道開放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的慢車進入旅遊。(蕭嘉蕙攝)
台東池上鄉伯朗大道開放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的慢車進入旅遊。(蕭嘉蕙攝)

台東池上鄉伯朗大道開放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的慢車進入旅遊,未料,上周有民眾直擊純電力的四輪卡丁車駛入,引發爭議,對此,鄉公所重申規定,除持有通行證的鄉民車輛、農機具和慢車以外,其他電動車不得駛入。

隨著環保意識抬頭,台東觀光旅遊走向低碳風潮,以慢車暢遊成為首選,尤其是以田園景致聞名的池上鄉,各類型電力輔助的慢車出租業盛行,然而,上周卻出現一整排電動卡丁車行駛在伯朗大道上,明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不屬於慢車。

關山分局交通組長陸金銘表示,已告誡業者不得再讓卡丁車行駛於道路,若不聽勸,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2之1條,非屬汽車、動力機械及個人行動器具範圍之動力載具,於道路上行駛或使用,處行為人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池上鄉公所農觀課長彭上晏說明,經鄉公所公告「伯朗大道及新開園老田區文化景觀內道路」交通管制規定,除了持有通行證的鄉民還有慢車以及農機具可以行駛外,其他車輛一律禁止進入伯朗大道區域。

池上鄉伯朗大道頻傳四輪電動輔助自行車摔車、翻覆意外,今年截至目前已發生逾50件,但依台東縣政府2年前公告訂定「台東縣慢車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規範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且為三輪以上僅限於觀光用途使用之供載客或租賃車輛,須申請檢驗、領取車牌並投保意外險,因此至今未能納管。

台東縣政府表示,因應車輛出廠證明出具卡關,研議以第三方認證作為解套方法,將加快「台東縣慢車管理自治條例」規範符合台東縣慢遊車輛行駛於特定風景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