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何時可以「不用回家,也能投票」?借鏡 4 個不在籍投票國家

作者:王新茜/換日線編輯部

「回家的車票買到了嗎?」總統、立委選舉倒數一周前,無論上班族還是學生,都要早早買好車票、機票返鄉,準備投下珍貴的一票。在臺灣只要年滿 20 歲 ,帶著身分證、印章與投票通知單到指定投票所,便能參與選舉──不過在某些國家,投票可以在「家」完成,甚至在國外也行,而這正是因為他們能夠「不在籍投票」!全世界據統計有 115 個國家、屬地可以不在籍投票,各國施行方式都不太一樣,有些在大使、領事館設置的投票所投票,或是也能以郵寄選票的方式投票。

接下來,《換日線》蒐集了幾個在選舉能夠不在籍投票的國家案例,一同帶你看看他們都是怎麼投票的。

臺灣不在籍投票,有望在 2021 上路

20 歲了嗎?在 2020 年 1 月 11 日這天,擁有投票權的中華民國公民要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前往投票所。投票通知單依照法規,會在選舉投票日前 2 日,由鄉鎮市區公所分送區內各戶;投票時若無選舉通知單,仍可投票;若無印章,也可以蓋指印代替。

在臺灣關於不在籍投票的討論已經有多年歷史,早在 2013 年監察委員李炳南就曾發布院新聞稿,對於當時提出核四公投應實施不在籍投票表示「樂觀其成」,認為「政府應盡速建立不在籍投票制度,並推動電子投票,提高公民政治參與度」,以落實「公民參政權的保障。」

說了多年後,最新進展則是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在去(2019)年 11 月 21 日到立法院針對不在籍投票相關規劃進行專題報告時說,目前規劃首次上路將在 110 年 8 月的公民選舉實施,但仍「無法保證確切實施的日期是什麼時候」,至於草案將在大選後半年提出。

中選會在報告中說明,不在籍投票會從公投開始,是因為未來公職人員選舉將和公投分開舉行,而公投的選務較為單純,因此就將以公投開始推動不在籍投票,以保障「投票權人的投票權益,也不致影響公職人員選舉順利舉行。」

立法院法制局也在同年 12 月發表的 「不在籍投票相關問題之探討」中,建議以公民投票作為推動不在籍投票的開端,也說不在籍投票制度不應再持續「坐而論道」,應儘早推動,並可先選擇比較沒有爭議的部分實施。

如果要讓不在籍投票上路,會遇到 2 項法律的修法,那就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兩者都規定「應於戶籍地投票所投票」。

海外美國人,投票只要寄封 Email?

美國不在籍投票的歷史悠久,它的發展更是和戰爭有關──首次有不在籍投票(absentee voting)的概念是在南北戰爭(1861-1865)時出現。當時無論是北方的「合眾國」還是南方的「邦聯」,雙方軍人都可以在駐紮地區投票,再送回至家鄉計票。接下來,在 19 世紀初各州也逐漸通過法律,讓一般選民擁有相同的權利,只要選民有經過州政府核准的原因像是旅行或是疾病,就能不在籍投票。

加州在 1980 年成為美國首州能讓選民在任何原因下不在籍投票(no-excuse absentee vote),直至 2016 年「麻省理工學院選舉數據與科學實驗室」的統計,在美國總共 50 州中,有 27 個州能在任何原因下不在籍投票。

對於已滿 18 歲的海外美國公民來說,依據屬於聯邦法的《海外居民不在籍投票法案》(UOCAVA),無論人在世界上的哪裡,都可以參與各級的美國選舉。要在海外投票,公民需要在每年 1 月到「聯邦投票協助計畫」(Federal Voting Assistance Program)的網站登記,並將簡稱為「FPCA」(Federal Post Card Application)的文件寄回在美國法定居留州的選務機構。表格中需要填寫基本資料和現在居住地址等資訊,經過以上手續才能確保公民在選前最晚 30 到 45 天內準時收到選票。

選票上並不會印好各個候選人選項,需要自行上網查詢候選人的名字、黨派,並手寫完成選票,接著就要寄回美國的各州選務機關。要怎麼做?有幾種方式,包含:

1. 郵寄:包含紐約、密西根、賓州共 19 州僅接受郵寄方式

2. 經由美國大使館的外交郵袋(U.S. Embassy Pouch);如果是駐紮國外的軍人,則可以透過軍方的郵務系統。

3. 傳真、Email、網路:許多州現在已經接受選票以電子方式繳交,像是亞利桑納、科羅拉多、密蘇里和北達科他 4 州的部分選民可以使用入口網站投票;西維吉尼亞州更以區塊鏈技術開發手機應用程式供海外居民投票;華盛頓特區和其他 19 州允許海外選民以傳真和電子郵件遞交選票。

4. 快遞:如果距離各州的截止時間很近,或是所在區域的當地郵政系統不可靠時,官方建議也可以考慮使用快遞服務寄回美國。

根據 FVAP 2016 年的分析報告,美國共有 300 萬位具有投票權的旅外公民,其中 46% 有學士後專業學位(Professional Degrees)、碩士學位;臺北也在統計中成為第 10 大有最多美國海外公民的城市,共有 26,637 人。

不過在 2016 年大選中,300 萬人裡只收到 208,000 張選票,投票率只有 7% ,相比國內的投票率是 72%。這裡 65% 的差距,根據研究,其中 30.5% 是因為各種不在籍投票的困難,像是收到與寄回選票的速度、選民登記表格甚至是選票本身;另外 34.5% 則是個人因素。

菲律賓的海外投票,比當地還早開始?

自 2003 年開始,在菲律賓只要是年滿 18 歲的公民,只要在選舉期間居住在國外就能「海外投票」(overseas voting)。海外投票適用在正副總統、國會議員選舉,也能投類似臺灣政黨票的「Party-list」。

要符合海外投票資格,需要先行登記,需持有效護照並填寫表格,繳交至菲律賓的大使、領事館。如果公民要海外投票菲律賓 2022 總統大選(5 月 9 日),登記期間便是 2019 年 12 月 16 日到 2021 年的 9 月 30 日。

在 2019 年 5 月舉行的菲律賓國會大選中,根據菲律賓選舉委員會(COMELEC)的統計,全部 6,184 萬位登記選民中,有 182 萬位海外選民,約是其中的 2.9% 。

就以 2019 年 5 月 13 日的大選為例,菲律賓的海外投票時間比當地提早 1 個月開始,也就是 4 月 13 日,整整 30 天的時間讓各地的菲律賓海外公民親自到大使館、領事館投票或是郵寄選票。

在登記成為選民過後,如果兩次選舉沒有投票,資格就會被取消,需要重新登記;也就是說,如果一位居住國外的菲律賓公民在 2016 和 2019 年兩次選舉中都沒有投票,之後就需要重新登記。根據《馬尼拉時報》去(2019)年 12 月的報導,菲律賓選舉委員會已經將 57 萬位海外選民的資格失效。

針對不在籍投票的討論,在監獄中的囚犯能否投票一直是個爭議,在多數實施不在籍投票制度的國家都不允許。不過從 2010 年開始,菲律賓就開放在監獄中尚未被定罪的公民投票,根據 2013 年的報導,在當年選舉時有 44,000 位公民在菲律賓的監獄中投票,當時選舉委員會的官員 Lui Guia 也向媒體表示,這是為了維護他們的選舉權(preserve their right to suffrage)。

人不在英國,可以請人幫投票?

在英國,英格蘭、北愛爾蘭和威爾士 18 歲擁有投票權;在蘇格蘭則是 16 歲就能投蘇格蘭議會和當地的選舉。投票方式有 3 種,親自到投票所、郵寄選票或是代理投票(voting by proxy)。

如果人不在家、在國外,要以「郵寄投票」(postal vote)方式,需要先申請。除了在北愛爾蘭外,申請不需要告知原因;如果要申請,就必須要在選舉前 11 個工作天內遞交申請表格,接下來就會在選舉前收到紙本選票,填寫完畢後再寄回給選務機關。如果來不及寄回,也可以在選舉日當天交給投票所。

除了郵寄投票,也可以申請代理投票(proxy vote),請任何只要也是登記選民的英國公民代理,1 個人最多只能當 2 個人的代理者,申請書也以不同原因而分成不同文件。如果要申請,就必須要在選舉前 6 個工作天內完成;如果在北愛爾蘭必須在 14 個工作天前申請,並使用不同的表格。不過如果在投票日當天你可以自己去投票了,也不需要取消,只要你的代理人尚未投票即可。伯明罕市議會也提醒,代理人應該是一位自己能信任的人;英國選舉委員會也在網站上清晰說明「你必須讓你的代理人知道你想要他們代表你投的候選人和政黨。」

如果人在海外想要登記成為海外選民(overseas voter),只要 15 年內有在英國境內登記成為選民的英國、愛爾蘭公民,就可以登記。登記時必須已經 16 歲、蘇格蘭則是 14 歲。根據官方網站,登記僅需約 5 分鐘就能在線上完成;不過如果是要登記為北愛爾蘭的選民,就必須以紙本方式登記申請。

登記也不是一勞永逸,每年都需重新登記。只要登記之後,海外選民就能夠參與英國和歐洲議會國會選舉,也可以參與公投,不過每個公投案不一定開放海外選民投票。根據《衛報》2019 年的報導,英國有近 140 萬位海外選民。

在 2019 年英國大選前夕,布里斯托大學(University of Bristol)地理學教授 Ron Johnston 和雪菲爾大學(University of Sheffield)選舉地理學教授 Charles Pattie 2 人共同在《The Conversation》發表文章,其中提到英國每年秋天都會統整一次選舉人資料名單,最後時間在 12 月統整完成、2 月生效。

作者舉例最有可能受到影響的便是大學學生,他們登記的地址大多為家中地址,又如果是那些 2019 年 18 歲時才做選民登記的學生,即使他們已經重新登記,但新地址仍要到 2020 年 2 月才能生效,除非他們已經準備好回家投票(選舉日仍為學期期間),就要申請郵寄投票,不然他們就會「被剝奪選舉權。」

郵寄投票並非全然可靠,甚至在去年 9 月、大選前,南倫敦的劉易舍姆(Lewisham )區議會發信告訴海外選民「過去海外郵寄投票的表現並不完善,有時候它們太晚才送到」,「基於現在急迫的時間,除非你對郵務系統有百分百的信心,不然我們並不建議郵寄投票。」

根據《Politico》的報導,現住在布魯塞爾的 Simon 就曾有選票直到選舉後 2 天才抵達的經驗,即便他想要緊急改成代理投票也無法核准。現在的他已經改申請成代理投票,他說:「真的覺得英國政府是故意要讓海外選民投票變得困難。」對於當時的討論聲浪,英國選舉委員會的發言人表示,已經有在思考調整方案,像是讓公民能到大使館、領事館投票,或是讓選民能自行下載、列印選票。

2022 韓國大選,海外選民最後登記!

滿 18 歲即擁有選舉權的韓國(韓國總統文在寅 1 月 7 日批准頒布「公職選舉法」修訂案,投票年齡從 19 歲降至 18 歲,年滿 18 歲可投票選總統和國會議員等,4月15日國會議員選舉首先適用),第一次開放海外選民不在籍投票是 2012 年 4 月 11 日的「第19 屆大韓民國國會選舉」;2017 年首次在總統大選實施,根據國家選舉委員會的統計,當年有 743 萬人居住在國外,根據《中央社》的報導,2017 年海外登記投票選民達 29 萬,比 2012 年多出 31.8%。

2017 年也是繼韓國與我國斷交後,首次在臺灣設立大選投票站;這也是因為 2017 年 4 月經過南韓《選舉法》修訂後,未設駐外公館的海外地區,可在辦理領事業務的辦公室內設置旅外選舉管理委員會,因此與韓國沒有建立正式外交關係的臺灣也可實施境外投票。2017 年韓國在全球有 175 處使領館內投票站、25 處館外投票站之外,在派駐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的韓軍「兄弟部隊」等也設有 4 處投票站。

海外投票所多設置在韓國的外交機關,實際地點會在選舉日的第 20 天前在網站上公布。投票時間則是會在韓國當地選舉日的前第 9 到 14 日,為期 6 天,並以韓國時間為準。前往投票時,需要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像是護照或是駕照;投票的方式則和臺灣一樣,在選票上蓋章。選票在海外投票期間結束之後,就會統一運回韓國。

在韓國制度中,「海外選民」分為 2 種,其中有近期沒有國內居留登記的「海外選民」(overseas voters),另外一種則是目前在國外就學、工作,有國內居留登記的「海外不在籍投票申請者」(overseas absentees applicants)。無論何者身分,海外投票只適用於總統和國會選舉,但均不適用於地方選舉和公投。

要成為海外選民也需要經過登記程序,並且要在選舉日的 60 到 150 天前完成,登記表格可親自或是由家人到外交機關辦理,也可以經過郵件、電子郵件或是官方網站上繳交。如果被發現非由本人或是家人繳交,就會被排除在海外選民名單上。此名單會在選舉前第 30 天確定。不過只要連續兩年選舉未參與,就必須重新登記。

如果以緊接將在今年 4 月 15 日登場的韓國國會大選為例,最後登記時間為 2 月 15 日,海外投票期間則是在 4 月 1 日到 6 日。

※本文由換日線網站授權刊載,原標題為《 海外台灣人,何時才可以「不用回家,也能投票」?借鏡 4 個開放「不在籍投票」的國家》,未經同意禁止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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