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商人曹興誠起訴中國官員反擊中國制裁
台灣商人曹興誠星期一(11月11日)表示,他將向台灣法院起訴兩名中國高級官員,指控他們對他實施制裁涉及恐嚇,並表示此舉意在「反擊中國的獨裁與流氓」。
中國今年推出「懲治台獨22條」。上個月,中國國台辦宣布將曹興誠和台灣立委沈伯洋列入“台獨頑固分子清單”,並對兩人及與兩人有關的台灣民防推廣機構“黑熊學院”實施“懲戒”,理由是「從事台獨分裂活動」。
中國國台辦指控曹興誠提供巨資支持「黑熊學院」從事分裂國家犯罪活動,鼓吹「以武拒統」、「全民皆兵」、還投資策動拍攝台獨題材影視劇,灌輸「反中謀獨」的精神毒素。
曹興誠是台灣半導體企業聯華電子(聯電)的創辦人和前董事長,也是台灣最富有商人之一。
曹興誠週一在記者會上表示,他要透過民主法治手段應對極權威脅,並委託律師到台北地方法院提起刑事自訴,控告中國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及中國國台辦主任宋濤涉嫌觸犯台灣《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
曹興誠手拿中華民國(台灣的正式名稱)護照表示,他放棄新加坡國籍、拿回中華民國護照已經兩年,中華民國是他唯一的家。中國的製裁不僅威脅了台灣合法的政治表達權利,也威脅到他個人的安全。
「沒有人謀獨,因為兩岸是國與國互不隸屬的關係,中共國管不到台灣,台灣是獨立自主。如果說這樣就是謀獨,那台灣都是謀獨,」曹興誠說。
曹興誠接著說,中共每天用武力威脅台灣、破壞台海和平,是最大的危害安全者;他控告宋濤和陳斌華二人,是在盡中華民國國民應盡的義務,無論法律將來會怎樣,他仍堅持台灣主權獨立的立場。
曹興誠的委任律師鄭文龍指出,陳斌華宣稱要對曹興誠限制旅行自由、限制經商自由,甚至威脅危害生命,已違反國際法,更觸犯《刑法》的恐嚇危害安全罪,可處以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成案後若兩人不到案,就可發布通緝,宋濤、陳斌華來台就可將他們逮捕。
台灣法院對中國無管轄權,中國高級官員也不會訪問台灣,此訴訟的實際執行難度很高。
中國國台辦沒有回應置評請求。
鄭文龍表示,他們知道宋濤和陳斌華不會來台灣,判決也無法執行,但希望藉此向北京傳達一個訊息,因為北京一直試圖利用法律手段向它不喜歡的台灣人施壓。
「從法律角度看,我們必須這樣做,」鄭文龍說。 “台灣處於艱難境地,我們必須努力,不能無所作為。”
除了在台灣起訴,曹興誠的團隊還考慮根據美國“外國人侵權請求法”,到美國對宋濤、陳斌華提出訴訟。
上個月在中國國台辦宣布對沈伯洋、曹興誠和「黑熊學院」實施制裁的同一天,中國軍方在台灣周圍舉行了為期一天的大規模演習,稱是對「分裂行為」的警告。
中國一直聲稱台灣是其領土一部分,儘管中國共產黨從未統治台灣。台灣政府拒絕承認北京的主權聲索。
聯電表示,曹興誠已在十年前退休,因此與公司無關,無從評論。
(本文參考了路透社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