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基進黨告發黃國昌違反個資法 吳欣岱:憲法老師哭很久

台灣基進黨提告黃國昌違反個資法,指黃幫館長陳之漢查撞館求職者前科已違法。(圖/胡瑞麒攝)
台灣基進黨提告黃國昌違反個資法,指黃幫館長陳之漢查撞館求職者前科已違法。(圖/胡瑞麒攝)

「館長」陳之漢經營的「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台中館,日前遭一名林姓男子開車衝撞,但因館長一句「經黃國昌幫忙查詢,林男過去沒有什麼前科,背景單純」等語,讓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挨告!因台灣基進黨秘書長吳欣岱認為黃國昌嫌違反《個資法》,今(17)日向台北地檢署按鈴告發,希望檢方查明是否濫用立委職權。不過,黃國昌昨天已在臉書發文反駁,稱使用司法院的「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查詢,無違法。

吳欣岱表示,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前科紀錄屬特種個人資料,依法不得任意調取或濫用;黃國昌身為立法委員,依現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等相關規定,無權查詢「全國刑案紀錄查註表」或被告前案紀錄表等類似資料。

對於黃國昌是查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並無違法,吳欣岱表示,「黃國昌你的憲法老師已經哭很久了,知道嗎?」她強調,《憲法》第22條與《個人資料保護法》保障人民隱私權,旨在防止此等一般個資被濫用,造成他人權益受損。

台灣基進黨提告黃國昌違反個資法,指黃幫館長陳之漢查撞館求職者前科已違法。(圖/胡瑞麒攝)
台灣基進黨提告黃國昌違反個資法,指黃幫館長陳之漢查撞館求職者前科已違法。(圖/胡瑞麒攝)

吳欣岱強調,即使一般人使用公開查詢的裁判檢索系統查閱他人個人資料,但該資料仍受個資法保護,不得任意濫用,更何況黃國昌查詢林男的特種個資,並洩露給館長知悉,再任意公開評論,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的利用個人資料罪;黃國昌身為立委,可以在立法院發聲,但不應在館長指示下,任意踩踏他人的特種個資。

吳欣岱說,告發黃國昌的動作不大,甚至在法律上黃國昌可能輕易躲過責任,但她希望藉此事件,讓更多人看到黃國昌是一個善用文字遊戲和專業知識來操作衝突、施壓濫權的人。她批評,這些法條精神背後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和人權的初衷,已被這種法匠拋在腦後。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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