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未列入歐盟開放名單 外交部:不因「互惠」要求而改變防疫步調

歐盟7月1日正式開放14個非歐盟國家的公民入境,對於台灣未在其中,我國外交部今(1)日表示,「互惠」是歐盟主要考慮因素之一,但我國的「低度及中低度疫情風險名單」未包括歐洲,也不會為了互惠而影響既定的解除相關措施步驟。另外,這份開放名單不具約束力,邊境管制仍由各成員國決定。

14個確定列入歐盟開放名單的國家有阿爾及利亞、澳洲、加拿大、喬治亞、日本、蒙特內哥羅、摩洛哥、紐西蘭、盧安達、塞爾維亞、南韓、泰國、突尼西亞、烏拉圭,而中國也在名單中,但註明要「互惠」才會開放,意即中國也要開放歐盟人士入境。

列入名單的國家公民可入境歐盟22個成員國及冰島、列支敦士登、挪威、瑞士、安道爾、摩納哥、聖馬力諾及教廷等歐洲國家。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指出,歐盟選定的標準之一是疫情,入選國家自6月15日之後的2周確診數,必須與歐盟的相近或更少。

台灣已經2個月沒有本土確診病例,卻未列入歐盟的開放名單,對此外交部稱,「互惠」是歐盟考慮的主要因素之一,但歐洲疫情尚不穩定,我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的「低度及中低度疫情風險名單」沒有包括歐洲,我國不會因歐盟的期盼,而影響原有的防疫措施及改變既定解除相關限制的步驟。

外交部表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仍把歐洲地區的疫情警示維持在第3級的「警告」,建議國人若非必要,應避免前往歐洲旅遊,而我國仍會持續與歐盟溝通,審慎評估解除邊境管制的可行方案,並在可控管風險的原則下,進行雙邊旅行入出境安排,以有效維護我國人健康。

另外,歐盟理事會公告指出,這份名單不具約束力,但歐盟成員國仍有責任對名單國家開放邊境,可以一次到位,也可逐步進行,不過在未經歐盟協商的情況下,不應對未列入名單的非歐盟國家開放邊境,而該名單應每2周重新審核,「互惠應視個案,定期列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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