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留學生遭酒駕撞死 首爾地院判肇事者8年

圖/TVBS
圖/TVBS

去年在南韓攻讀博士的台灣女學生曾以琳,遭酒駕慣犯撞死,雖然檢察官起訴求處6年徒刑,但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一審判處酒駕肇事者8年刑責,比檢方求處的刑期還多兩年,這也讓南韓媒體用「罕見」來形容,但消息傳回台灣,曾以琳的父母泣訴,這判決還是太輕!

 

去年11月,原本在南韓攻讀博士的台灣女學生曾以琳,在首爾街頭,綠燈走在斑馬線上,卻遭酒駕者撞死,南韓檢方上個月8日,對酒駕肇事者求處6年徒刑,但這個月14日,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出爐,加重判處酒駕肇事者8年徒刑,法院判決消息傳回台灣,曾以琳的父母雖然還是無法接受,但感謝各方幫助!

 

圖/TVBS
圖/TVBS

 

曾爸爸:「我們對這個判決,還不是滿意,可是也是沒有辦法,只好接受,我也希望檢察官、法官能體會,真正體會到我們的痛苦。」

 

法官認為被告有過兩次酒駕前科,在這次事故中,不只再度酒駕,還闖紅燈甚至超速,把遵守號誌過馬路的用路人撞死,加上家屬隔海懇請南韓政府對肇事者予以嚴懲。

 

因此一審判處八年徒刑,這比檢方求處的六年還重 也讓南韓媒體用罕見來形容,因為這相較於一般的南韓酒駕案件,算是重懲。

 

圖/TVBS
圖/TVBS

 

曾媽媽:「我現在要對這個兇手說,因為你的自私,殺死了我的女兒,請你記得她的臉,你一生要懺悔,悔改你所做的事情。」

 

曾爸爸、曾媽媽拿著女兒的照片,再三呼籲酒後不開車,他們把對女兒的愛化為大愛,不希望再有人跟他們一樣,承受這種孩子被酒駕者撞死的喪女之痛!

 

判決結果雖然比檢方求處的六年還重,但以台灣法律規定,如果有酒駕前科,五年再度酒駕因而致人於死,最重可判無期徒刑,因此南韓法院判處8年還是算輕判。

 

想杜絕酒駕,勢必得對觸法者從重量刑。

 

《TVBS》提醒您: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更多 TVBS 報導
韓酒駕撞死台灣留學生 南韓法院罕見加重判8年
韓男酒駕撞死愛女判8年 母淚訴:要嫌永遠記得女兒臉
韓老實男偷窺女同學洗澡 手機藏24偷拍片成「攝」狼
酒駕撞死人求刑六年 曾女家屬怒韓媒轟太輕

更多社會相關新聞
警攻堅救肉票逮8人 1嫌急逃墜樓亡
宜蘭健康管理專校 竟讓學生共用針頭
友電玩賭博一周慘輸 百萬男潛遊藝場蒐證檢舉
女大生抓螃蟹受困礁石獲救 隔天回原地撿手機「又受困」
演唱會門票開心PO網 小心QR Code遭掃瞄盜用

今日推薦影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