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食物過敏"盛行率增2倍! 包裝食物須強制標示過敏原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台灣食物過敏盛行率逐年上升,林口長庚醫院最新調查發現,除了容易引起過敏的有殼海鮮,花生已成為國小學童過敏食物排名第二名;而為保障過敏體質消費者的飲食安全,食藥署規定,包裝食品若含有甲殼類、芒果、花生等11類過敏原,就必須強制標示,否則最高可開罰300萬元。

花生是許多人愛吃的零嘴之一,不過有人只要吃到花生製品,就會出現急性蕁麻疹、喉嚨癢、呼吸困難等症狀,若不小心誤食含有花生的餅乾,恐導致過敏發作,嚴重可能喪命。

台灣「食物過敏」盛行率15年來增加2倍 食藥署規定 包裝食品若標示過敏原
台灣「食物過敏」盛行率15年來增加2倍 食藥署規定 包裝食品若標示過敏原

林口長庚兒童過敏氣喘風濕科主任 蘇冠文:「小朋友已經在學校,因為花生過敏,已經去送醫三次了,因為學校老師就是不小心會忘記,或者是學校老師記得,可是他跟同學分享食物,同學不知道。」

林口長庚醫院最新調查發現,台灣食物過敏盛行率逐年上升,近15年來增加2倍,食物過敏原大調查更發現,除了容易引起過敏的有殼海鮮,花生已成為國小學童過敏食物排名第二名,另外雞蛋、水果、牛奶等,也都是國中學生和成人,最常見的食物過敏原。

台灣「食物過敏」盛行率15年來增加2倍 食藥署規定 包裝食品若標示過敏原
台灣「食物過敏」盛行率15年來增加2倍 食藥署規定 包裝食品若標示過敏原

食藥署副署長 林金富:「包裝食品的規定是有11項,都是強制應標示,那如果應標示而未標示,依照食安法,可處以新台幣3萬元,到300萬元的罰鍰。」

為了讓消費者安心吃下肚,食藥署強調,市售包裝產品,只要含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羊奶、雞蛋、堅果類、等11類製品,都必須在產品容器或包裝上標示警語,違規最高可罰3百萬!

原文出處:台灣「食物過敏」盛行率15年來增加2倍 食藥署規定 包裝食品若標示過敏原

更多民視新聞報導
新北這區「房價半年飆400萬」能買嗎?內行曝3現象勸買
一堆人「包包習慣放地上」他揭3大暗黑隱憂!秒掀網共鳴
勞動部調查出爐!2職業「年收破300萬」狠甩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