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柬埔寨案 主要幹部S姊、茶董判無期

▲士林地院上午針對台版柬埔寨案宣判(圖/NOWnews資料照,記者潘千詩攝)
▲士林地院上午針對台版柬埔寨案宣判(圖/NOWnews資料照,記者潘千詩攝)

[NOWnews今日新聞] 拘禁61人並將3人虐死的「台版柬埔寨」求職詐騙案,經士林地院審理約一年時間,今(22)日宣判。主要幹部「S姊」傅榆藺被認定,觸犯私刑拘禁致人於死等多項罪名,法官認定共犯328罪,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茶董」陳樺韋共犯321罪,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木法沙」蔡博臣犯328罪,應執行29年6月、「蝦董」涂世泓共327罪,應執行29年2月。

同案被告鄭育賢28年、謝承佑25年6月、呂政儀25年、鄭文誠24年8月、張家豪26年、鄭建宏24年4月、劉宏翔18年、邱柏倫17年8月、吳秉恩19年、曾忠義16年、林順凱14年6月、李佳文13年6月、吳政龍12年2月、鄧為至12年、楊子霆11年、吳郁群11年、周長鴻10年10月、林品翔10年6月、陳義方9年、郭宏明9年、柯宗成5年、邱宏儒1年6月、蔡智帆1年4月、蔡智升1年2月、潘依凡1年4月。全案可上訴。

檢警指控,傅榆藺、陳樺韋等人加入犯罪組織後,以各式理由向61名被害人收取人頭帳戶資料,並向被害人佯稱須到公司領取報酬,將被害人誘騙至桃園、淡水的據點拘禁。現場控員以電擊棒、鋁棒、甩棍、鎮暴槍等兇器喝令被害人配合,在被害人嘴裡塞入毛巾、勒住頸部、上手銬、腳鐐或使用束帶捆綁四肢後,強取被害人財物並拘禁,另在食物內摻入FM2,使56名被害人無力脫逃;有267名被害人遭詐騙後,匯款到這些被拘禁者的人頭帳戶內,總計詐得3億9342萬5424元。

檢警查出,一名黃姓被害人遭拘禁11天後,情急之下攀爬浴室內窗戶跳下而亡;另名黃姓被害人遭拘禁1個多月後,出現大小便失禁、吐血等情,卻未被送醫最後也死亡;林姓被害人因有慢性病,被拘禁15天後在浴室跌倒傷到小腿,導致發炎、大小便失禁,還在3小時內接續餵食3顆FM2,後因心因性休克死亡。主嫌「藍道」杜承哲、陳樺韋等人指示,將3人屍體分別遺棄南投縣水里鄉山區邊坡、桃園市龜山鄉。

去年11月,檢警赴淡水、桃園救人,士林地檢署於同年12月28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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