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柬埔寨首腦昔犯31起詐欺罪竟免坐牢!黃國昌籲檢討刑法:司法到底保護誰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14)日舉行「詐欺犯罪防治立法及各部會打詐機制盤點」公聽會,邀集學者專家為行政院正研擬的「打詐專法」提供意見。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發言時提出具體案例,直指在我國法律系統中,犯下31個加重詐欺罪的詐欺犯,最後卻連1天的牢獄都不用坐,呼籲法律界謙卑反省,這樣到底達到什麼功能、保護何人,否則若繼續維持現狀,只會讓司法信任度再降。

國內詐欺案件橫行,先前震撼社會的「台版柬埔寨」詐騙集團困禁61人、虐死3人案,集團首腦「藍道」杜承哲涉705項罪嫌,將在今年5月21日宣判一審結果。不過,黃國昌今日指出,調閱過往的判決系統,發現杜承哲並非初犯,已觸犯31個加重詐欺罪,但結果若以「非法律人」的角度來說就是不用坐牢。

黃國昌說,當普羅大眾向法律人詢問為何杜承哲過往不用入獄,法律人需非常耗費唇舌的解釋,首先是因其用組織犯罪來加重詐欺,因此組織犯罪的罪名就被加重詐欺「想像競合」掉了,而後再經顯可憫恕、數罪併罰等,最終判決結果為判刑10個月可易服勞動,及判刑2年但緩刑3年。

黃國昌表示,大眾聽完法律人的解釋後,即便可以理解,也違反人民一般的法感情,杜承哲過往犯下的2案,包括參與犯罪組織共同詐騙12人,及參與犯罪組織共同詐騙19人,但2案就如前述,最終法官宣告刑是從總宣告刑6年減刑為10個月易服勞動,另案更誇張,總宣告刑21年2個月,最後卻緩刑3年。

黃國昌直指,在我國法律系統中,犯下31個加重詐欺罪的杜承哲,最後的結論是1天牢都不用坐,法界清楚《刑法》具最後手段性、殘酷性,但回歸到本身的制度功能,無論是從應報論、一般預防或特別預防等,「法律人必須要非常謙卑地反省,包括我個人在裡面,這樣的結果到底達到了什麼樣的功能?」

黃國昌強調,若讓這樣的現狀繼續下去,只會讓更多人受害,而人民對司法的信任度也會不斷下降,「這樣的結果,到底保護了誰?」他也說,法院這樣的判決,讓第一線警察、調查員、檢察官都非常痛苦,投入大量資源後,好不容易破獲、抓到人,且詐欺對象也很多,但最後到法院端卻被輕判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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