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華爾街之狼吸金2.5億 羅栩亮判6年7月

台版華爾街之狼吸金2.5億 羅栩亮判6年7月

台北地院審理兆良科技公司負責人羅栩亮被控販賣未上巿股票案,外界形容有如「華爾街之狼」翻版。台北地院今天一審宣判,合議庭依證交法,判兆良科技負責人羅栩亮有期徒刑6年、公司法判刑7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檢方指控,號稱與歐盟百年醫療器材大廠合作,強調研發與生產先進生醫手術器材的「兆良科技」遭投資人檢舉,疑似是一間空殼公司。調查發現,兆良科技沒有任何醫療設備、技術或廠房,不但沒有跟歐盟百年大廠合作,就連先前舉辦盛大簽約記者會,聲稱與宏都拉斯簽署175億元的醫療器材合作備忘錄也是假的,負責人羅栩亮為銷售未上市股票,放出假消息,獲利約2億5千萬,依違反證交法、公司法等罪嫌起訴羅栩亮等人。

(圖:取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