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遊韓偷錄美女遭境管! 外交部:積極協處

南韓 / 張士奎 蕭羽秀 綜合報導

出國想拍照,可得多留意國家民情!有一名台灣男子到了韓國玩,路上看到漂亮的韓國女生,就直接拿著手機對著她拍了大約5秒鐘,沒想到突然衝出一名韓國男子抓著他,罵他違法偷拍,最後還進了警局。因為在韓國偷拍法律相當嚴謹,男子觸犯性暴力犯罪處罰特例法,最重可以處7年徒刑,當時他找了駐韓代表處,還建議他不需找律師,現在他滯留在韓國兩個多月,花了將近台幣20幾萬還回不了家。外交部回應,都有和他保持密切聯繫,但案件已經進入韓國司法程序,台灣政府不便介入。

熱騰騰的小吃,街頭表演和潮流服飾,各式娛樂多到逛不完,韓國弘大商圈是韓國年輕人逛街第一首選,但卻有一名台灣男遊客因為亂拍照而回不了台灣。記者蕭羽秀說:「當時候這名男子就是拿著手機,對著一名女子從頭到腳,拍攝大概5秒鐘,而這行為也被路人當場制止。」

原本準備回飯店的他,沒想到卻被韓國男子上前抓住,還罵他違法偷拍,警察到場後看了畫面也斥責違法,他打電話求助卻被認為不配合,壓制上銬時頭部擦傷臉也瘀青,還被帶回警局拘留一天,事後他曾問駐韓代表處是否要請律師,對方說不需要,他等了兩個多月才趕緊找律師,但因為案件還待審,至今已經滯留2個半月,工作停擺信用卡早就刷爆,開銷至少20多萬台幣。

外交部發言人劉永健說:「本案已進入韓國司法程序,我國政府及駐處不便介入。」韓國對偷拍零容忍,就是因為日前有女子在公廁被偷拍,也因此女生看到鏡頭大多會有防備,韓語學院副院長崔峼熲說:「韓國對於這方面隱私是滿重要的,避免這樣這樣子偷拍的行為的關係,手機是要有喀擦這個聲音。」

台韓法律比一比,台灣偷拍到臉會違反個資法,拍到隱私部位更觸犯刑法,不過都是告訴乃論,韓國法律更嚴格,只要偷拍就觸犯性暴力犯罪處罰特例法,嚴重的話會被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要是拿來營利,更可能會被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先前女星蔡瑞雪,也曾說自己去韓國玩跟食物合照,沒拍到別人卻被後方女生走來,要求她把照片刪掉,台灣韓國民情大不同,出國玩要拍照,得禮貌先詢問,別一不小心亂拍想分享,卻滯留當地回不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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