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籍船長遭印尼漁工圍毆、逼下跪 綠委籲檢警儘速查辦

[FTNN新聞網]記者劉秀敏/台北報導

屏東縣東港籍「振銘洋368號」漁船7日停泊在模里西斯港口整補時,台籍李姓船長遭多名印尼籍船員圍毆,導致全身多處見血、左眼腫脹,甚至遭逼下跪道歉,全程都被船員友人錄影並PO上網,引發關注。對此,民進黨立委賴瑞隆今(14)日表示,任何暴力行為都絕對不被允許,台灣漁船是由台灣管轄的,影片已有具體事證,船長也會報案,要求警政署、地檢署保全證據並儘速調查,外交部及漁業署也要協助追討船長的權益,並確保船隻在海上作業的安全。

民進黨立委賴瑞隆。(圖/賴瑞隆辦公室提供)
民進黨立委賴瑞隆。(圖/賴瑞隆辦公室提供)

賴瑞隆表示,譴責暴力的行為,任何暴力行為都絕對不被允許,影片已有具體事證,李姓船長也會報案,要求警政署、地檢署要盡快進行調查、偵辦。針對犯罪的部分,台灣漁船是由台灣管轄的,應該保全相關證據,儘速進行司法調查,如果確實有相關刑責,也請外交部、漁業署協助,務必確保船長的權益。

賴瑞隆強調,台灣的漁業是相當強盛的,在世界各國有許多作業,但船上的暴力行為絕對不能被允許,無論是台籍船長或是外籍漁工,他們的權利都必須得到保障,「任何的暴力行為我們絕不接受」,呼籲警政署、地檢署盡快偵辦,同時要求外交部、漁業署也要追討台籍船長的權益,並確保船隻在海上作業的安全,必須依照規範來進行。

針對這起事件,漁業署表示,船長在3月12日晚間由其父親陪同返國休養,漁業署13日也會同台灣鮪延繩釣協會前往慰問及關切船長受傷情形。船長對於發生本次事件表示遺憾,船長、幹部與船員都在同一艘船上,應同甘共苦,縱有情緒難以控制的情形,也不應以暴力方式處理,更不應有上傳社群網站的情形,對於後續施暴的船員,將循法律途徑提出告訴。

漁業署說明,本案發生第一時間,即派我國駐模里西斯漁業專員與當地代理商協助船長就醫,並對發生情形進行瞭解及掌握,及同步保存相關影音資訊證據;漁業署除將船長遭毆打可能涉及暴力犯罪案情函請檢調及警政機關協助外,亦請外交部與印尼駐台單位接洽,要求嚴正查處以維當事人權益。另,漁業署於近日將指派專人前往模里西斯當地積極調查瞭解實情及訪談船員,調查結果若涉及暴力刑事犯罪部分將由司法機關進行偵辦,若發現違規情形亦將予以行政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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