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美貿易黑箱談判 公聽會神隱

【記者郭玉屏台北報導】「民間監督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聯盟」(以下簡稱「台美貿易監督聯盟」)10月6日發布聲明表示:距「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第二階段談判,於今(2023)年8月14至18日在美國華府進行首次實體會議,已近兩個月;行政院迄今,仍未依立法院7月臨時會附帶決議舉辦公聽會,就談判議題徵詢民間、國會意見。

「台美貿易監督聯盟」要求,行政院應落實公眾參與並尊重國會,儘速完成法規盤點與產業衝擊評估,召開公聽會、利害關係人溝通會議,積極聽取各界意見後再簽署貿易協定,勿重蹈第一階段談判遭質疑「黑箱」覆轍。

「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第二階段的談判議題,是農業、勞動、環境,涵蓋了今年5月,「台美貿易監督聯盟」向台、美雙方政府提出的絕大部分訴求;其中,包含聯盟要求台、美雙方政府禁止進口強迫勞動製品、積極預防移工遭受強迫勞動,以及遵循《港口國措施協定》(The Agreement on Port State Measures,PSMA)來杜絕「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捕魚」(Illegal, Unreported and Unregulated Fishing,IUU Fishing)。

相應「台美貿易監督聯盟」上述訴求,美國勞工部於2020及2022年,兩度將台灣遠洋漁獲列入「童工及強迫勞動製品清單」(List of Goods Produced by Child Labor or Forced Labor);國家海洋暨大氣總署(National Oceanic and Atmospheric Administration,NOAA)則在2021、2023年兩次「國際漁業管理改善報告」(Report to Congress on Improving International Fisheries Management),先後將台灣列為非法漁業、強迫勞動國家。今年3月,美國勞工部國際事務助理副部長李西婭(Thea Lee)更明確向台灣民間團體表示,支持在「台美貿易協定」中納入保障漁工勞權、禁止進口強迫勞動製品的條款。

事實上,美國政府近年,屢次明確宣示其「以勞工為中心的貿易政策」(worker-centered trade policy),要求與全球各地貿易夥伴締結「高標準」貿易協定。就此,立法院7月臨時會附帶決議,亦要求行政院於三個月內,「邀請專家學者、民間團體進行研商、盤點」,「評估我國勞動法規是否符合國際核心勞動基準(ILO)」,以「順利推動臺美貿易協定」。

「台美貿易監督聯盟」提醒行政院,應確實遵照立法院決議進行法規盤點,並將結果公布以徵公信。
此外,因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第二階段談判議題涉及勞工及環境議題,國際間亦高度關注其談判過程、內容及成果。國際網絡工會(Union Network International, UNI)係全球190個國家、2000萬勞工、900個工會所共同集結而成的國際產業別工會聯合組織。本聯盟成員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為國際網絡工會成員,獲得其東亞區會(Apro)發表公開聲援信件,希望蔡英文總統秉持著透明、包容的原則與工會及公民團體妥善溝通,並納入利害關係人的參與、進行實質有效的社會對話。

針對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聯盟已於近期拜訪立法院民進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民眾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表達聯盟訴求並說明美國國會監督機制,要求我國立法院應積極監督並廣納民間意見,四大黨團皆表示同意。

立院朝野已達成共識的情況下,更展現行政機關應儘速完整說明台美貿易協定談判進度之必要性,以利民間及國會充分參與此影響全民甚巨的經貿談判。

今年6月1日,台灣與美國政府簽署《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臺灣與美國間貿易協定》(以下簡稱《台美貿易協定》),是雙方自去年展開之「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談判的首批協定。

儘管民團樂見台美透過貿易協定深化雙邊關係,然而首批協定談判過程缺乏利害關係人溝通,更因行政單位堅持其為「行政協定」、拒絕以條約案送立法院審議,致欠缺國會實質監督。經數名立委及民團多次反映,行政院才於7月5日將《台美貿易協定》送立法院「查照」。立院接著於7月臨時會將「查照」改為「審議」,並且以附帶決議的方式通過「要求行政院下一輪各項議題實體談判前,應主動聽取國會及各界意見,召開利害關係人溝通會議,由相關機關邀請相關領域企業、民間團體參與,同時全面盤點現行法規修訂配套並提出對各產業衝擊之專業評估報告與具體協助方案」以及「行政院各相關部會針對台美21世紀經貿倡議所於7項議題之談判及簽署協定前,主管機關或行政院指定之機關應先徵詢國會意見,或會同立法院及相關部會或機關舉辦公聽會,徵詢學者專家及相關業者之意見」。

美國在經貿談判上已有多年的經驗,並且早在1974年就已經建構完整的公民參與機制,包括在貿易代表署(USTR)之下以「府間事務參與辦公室(Office of Intergovernmental Affairs & Engagement,IAPE)」協助政府部門之間的合作,並設立26個諮詢委員會(advisory committees),邀請超過700位專家或公民團體代表作為諮詢委員,透過委員會聽取民間代表對於經貿條文的建議,並且製作公開資訊提供給大眾參考。

此外,美國參眾議院已於今年6月21日通過《美台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實施法》(HR 4004, United States-Taiwan Initiative on 21st-Century Trade First Agreement Implementation Act),依照該法規定,未經國會批准,總統無權簽訂具有約束力的貿易協定;即使國會批准後,總統仍需向國會做出一系列的報告並提出證明,之後協定才能生效;未來的協定內容除非 (a)總統簽署前公告60天 (b)以法案的方式被制定為法律,否則都不能生效;行政部門未來與台灣達成的任何進一步協定,需符合公開透明原則,並徵詢國會意見。

相較於美國在經貿談判上的公開透明,台灣曾經在2014年因為服貿協定談判過程的黑箱作業,進而引發由學生及公民團體發起的「太陽花運動」,導致社會動盪多時。然而,根據經貿辦自行發布的新聞稿及媒體報導,第二階段涉及勞工、農業及環境的部分已經於美東時間8月14至18日於美國華府舉行新一階段會議,至今已經超過1個月,仍不見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公開主動聽取國會及各界意見。

本聯盟認為,台灣也應該以《條約締結法》的立法精神,參考美國的《美台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實施法》以及美國貿易代表署的做法,在締結程序中要求行政部門必須公開透明、設置諮詢委員會邀請民間表達意見,並徵詢國會意見。

聯盟在此再次嚴正表達,請行政院勿重蹈第一階段談判遭質疑「黑箱」覆轍。第二階段談判已於8月14至18日於華府完成第一輪實體會議,至今經過1個半月,仍不見行政院依照附帶決議聽取國會及各界意見並舉辦公聽會。依照我國《條約締結法》的精神,以及美國的《實施法》以及美國貿易代表署的做法,在談判過程中要求行政部門公開透明實為理所當然,行政院應立即設置諮詢委員會邀請民間表達意見、召開相關議題公聽會,並徵詢國會意見。2023/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