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改審議?陳建仁:尊重立院職權

行政院會昨天通過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依條約締結法第12條規範,原先應送請立法院查照,及函請總統府秘書長查照轉呈總統。但昨天立法院民進黨團及國民黨團皆有意在朝野協商時,將首批協定改為審議,引起各界關注。行政院長陳建仁今天說,政院尊重立法院職權行使,希望倡議可以完成所有程序。

行政院長陳建仁今天說,政院尊重立法院職權行使,希望倡議可以完成所有程序。(中央社資料照)
行政院長陳建仁今天說,政院尊重立法院職權行使,希望倡議可以完成所有程序。(中央社資料照)

行政院長陳建仁上午出席「新法迎馨 引領馨生」-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新法啟航宣導活動,並接受訪問。被問到雙方簽署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後,美方須經國會審查,行政院是否也會轉變態度,將首批協定送立法院審議。

陳建仁回應,首批協定實際是行政協定,談判過程中也公開、透明,相關單位更在不同時間對外說明談判經過,簽約之前也有公布談判全文。不過,他也說,政院尊重立法院職權行使,希望倡議可以完成所有的程序。

政院官員表示,政院對於協定的行政程序處理整體態度其實並未轉變,也確實有注意到立法院朝野黨團欲將首批協定改審議,後續若朝野協商定調,政院會尊重立法院職權。

過去對於首批協定是否送立法院審議一事,行政院政務委員、經貿談判辦公室談判總代表鄧振中日前接受網路節目訪問時指出,條約締結法明定,行政協定是送國會查照,國會可將「查照」改為「審議」,也能要求逐條審,但倡議內容非常多,只要改了個字就會失去平衡,不適合這樣做,比較理想的辦法是「要就全要,不要就全不要」。

行政院會昨天通過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後,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副總談判代表楊珍妮出席院會記者會時則說,依照條約締結法將協定送行政院備查,僅是許多行政程序的一部分,之後各部會也需完備相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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