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聯籲揪出暴警 指台灣不是一國兩制下的香港

2014年3月24日太陽花學運行政院暴力驅散造成濺血事件,10月30日台北地院昨審結,認定賠償義務機關為北市警局,判決台聯前立委周倪安等十四人共獲賠111萬1570元。台聯今召開記者會,呼籲「揪出台灣暴警 台灣不是一國兩制下的香港」。

台聯組織部主任周倪安表示,10月30日法院判賠台北市警局予受害者10至20萬元不等賠償金,只是象徵性的意義,若非上百位義務律師協助,其金額其實是難以支付五年多來所有律師費。這個判決最大意義是表示國家有錯,但至今真相仍未明,難以服眾。本案另有刑事自訴案告黃昇勇等人殺人未遂案,在高等法院上訴中,周表示仍會究責到底。

10月31日,現任台北市警察局長陳嘉昌在議會表示,他的立場是要上訴,支持員警合法執法,要保障權力,為維護基層同仁權利,北市警局會上訴;周倪安要問,時任警政專員的他,有沒有到周倪安立法委員的辦公室,提出懲處名單?為什麼當時要提出懲處名單?這不就是警政署高層也承認,324行政院流血暴力事件,警方有犯錯!五年多來,政黨也早已輪替,請問民進黨政府是否曾想要重啟調查,平反此事,揪出暴警,恢復其他非暴力警察們的名譽?讓全國民眾信任警察的執法。

文宣部主任潘厚勳表示,現香港已演變成中國武警、公安可身穿港警制服執行開槍射殺民眾、性侵女學生、毆打記者、非法逮捕等惡行,台灣不能成為今日的香港,員警處裡群眾運動執勤時,身分識別要公開透明以便指認,防止濫用公權力執法不當。軍人穿軍服胸前都有掛識別證和印有姓名或掛名牌以便指認,警察為何不可?警察除了受專業訓練外,應再加強法治人權教育,避免再有暴警毆打民眾的情事發生。而當時下令「柔性驅離」的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執行命令的警政署長王卓鈞、北市警局長黃昇勇、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2008年陳雲林來台強拉上揚唱片行鐵門下令禁播歌曲的李漢卿、持棍暴打群眾的暴警現任內湖分局長李權哲等人也應被追查到底,揪出暴警得到應有懲罰不能讓其逍遙法外才是真正實現「轉型正義。」

針對30日的判決,內政部長徐國勇尊重判決支持機關上訴和市長柯文哲主張依警察態度絕對要上訴,北市警局長陳嘉昌不等判決書決提上訴一事,周質疑民進黨政府,法官判國賠就是國家要賠償,願不願追究行政責任揪出暴警?小英是否忘了2014年318、324也身在其中?2014馬執政包庇揪不出暴警,2016民進黨全面執政,至今暴警沒揪出來。2018選舉慘敗,當年參與太陽花學運的年輕人期待的轉型正義未實現也是敗因之一。呼籲2020.1.11政黨票支持堅持台灣價值的台聯,讓效忠台灣的台聯重返立院,不要讓極少數惡警淪為白道,請給絕大多數的守法警察,有個安全執勤環境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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