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蘋傳8/31熄燈「另立平台」個資恐被外流? 律師賴中強:交易的球在李永得手上

台灣蘋果日報。   圖:朱蒲青/攝
台灣蘋果日報。 圖:朱蒲青/攝

[新頭殼newtalk] 香港商蘋果日報出版發展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台蘋)傳出可能將在8月31日熄燈倒數?有台蘋員工表示,近期都收到買家潘杰賢的聘任合約書,由新公司「龍丞創意有限公司」9月1日起接手,但目前傾向另立平台、不沿用蘋果新聞網商標。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律師賴中強痛批,潘杰賢現在就是「山不轉,人轉」,把蘋果新聞網最有價值的部分搶下來,獲得與買蘋果新聞網有一樣的商業效果,卻可迴避經濟部的審查。「台蘋交易的球在文化部長李永得手上。李部長,黃浩、潘杰賢這樣蠻幹,你不能沉默。」

賴中強指出,黃浩、潘杰賢買台蘋的案子有最新發展,根據今日自由時報報導:台蘋員工本週內可望收到買家潘杰賢的聘任合約書,由「龍丞創意有限公司」九月一日起接手台蘋員工,目前傾向另立平台、不沿用蘋果新聞網商標,也就是8月31日台蘋通報大量解僱計畫到期後,恐將熄燈。自由時報並引述香港東網報導,台蘋買家、17Live創辦人之一的潘杰賢上週五前往台蘋大樓開會,坦承「沒把握政府可同意通過」。

他直言,簡單說,經濟部的堅壁清野,讓黃浩、潘杰賢「買台蘋」踢到鐵板,無論是買蘋果日報公司股份再變更台灣分公司負責人,或買蘋果日報商標,都牽涉到經濟部許可,潘杰賢與經濟部數次溝通,「沒把握政府可同意通過」。

他表示,潘杰賢現在就是「山不轉,人轉」,打算:(1)把蘋果新聞網「關鍵」員工拉到龍丞創意有限公司上班,(2)蘋果日報及壹週刊資料庫個資及歷史資料授權龍丞創意使用,(3)蘋果新聞網網域名稱、流量及會員資料授權龍丞創意使用。把蘋果新聞網最有價值的部分搶下來,獲得與買蘋果新聞網有一樣的商業效果,卻可迴避經濟部的審查。

「問題是,法律允許這樣做嗎?」他說,蘋果日報與壹週刊20年來的狗仔跟拍資料,記者採訪工作紀錄,受訪者肖像、聲紋與影音紀錄,投稿者、蘋果日報訂戶與網站會員的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與銀行帳號,信用卡號與居住地址,離職員工與培果計畫實習生活動紀錄,這些未經受訪者、訂戶與會員等本人同意,可以由蘋果日報「授權」龍丞創意使用嗎?潘杰賢要蘋果日報「現任」員工出具個資使用同意書,但是蘋果日報「現任」員工如何替二十年來的離職員工、受訪者、訂戶與會員出具同意書

賴中強說,台蘋交易的球,現在《個人資料保護法》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文化部長李永得手上。「李部長,黃浩、潘杰賢這樣蠻幹,你不能沉默。」不要忘了,個資法賦予文化部的職責,其中包括相關法令:根據個資法第27條: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指定非公務機關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或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

根據個資法第25條:非公務機關有違反本法規定之情事者,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市)政府除依本法規定裁處罰鍰外,並得為下列處分:一、禁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二、命令刪除經處理之個人資料檔案。三、沒入或命銷燬違法蒐集之個人資料。四、公布非公務機關之違法情形,及其姓名或名稱與負責人。

根據個資法第22條: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市)政府為執行資料檔案安全維護、業務終止資料處理方法、國際傳輸限制或其他例行性業務檢查而認有必要或有違反本法規定之虞時,得派員攜帶執行職務證明文件,進入檢查,並得命相關人員為必要之說明、配合措施或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   圖:林朝億/攝(資料照)
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 圖:林朝億/攝(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