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農蛋品負責人未依通知完成陳述 高市衛生局罰30萬元
台農蛋品洗選巴西蛋誤標效期,高雄市衛生局今天表示,台農蛋品公司負責人昨天未依通知完成意見陳述,依法已處30萬元罰款;另外調查後依情節及損害程度,最高可處400萬元。
高雄市衛生局發布訊息指出,關於台農蛋品公司標示不實違規案,分兩部分處理,第一部分是台農蛋品公司負責人昨天未依衛生局通知完成意見陳述,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已處新台幣30萬元罰款在案。
第二部分是台農蛋品公司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標示不實」的部分,經查台農蛋品公司於屏東洗選工場洗選包裝並配送通路販售。
針對洗選程序、進出廠數量及清單、銷貨日期及流向、倉儲與管銷通路等,高雄市衛生局正協同食藥署及屏東縣政府衛生局調查相關事證,將依其情節及損害程度從重裁罰,最高可處400萬元罰款。
台農蛋品公司巴西進口蛋原本效期應為9月24日,但標為10月5日,遭食藥署認定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要求下架改正。台農蛋品公司設於高雄,並在屏東設有洗選場,屏東縣衛生局日前已前往台農蛋品位於屏東洗選場稽查。
(責任主編:莊儱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