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銀抗議車又來 被拖走

府前路台銀前又停兩輛抗議廣告車,被強制拖吊。(記者葉進耀翻攝)
府前路台銀前又停兩輛抗議廣告車,被強制拖吊。(記者葉進耀翻攝)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中西區府前路台灣銀行前的停車熱區格位長期遭抗議車輛占用,經拖吊多次,六日又停兩輛車上掛滿抗議布條,警方與交通局發現,認定廣告車在該地點占用停車格位,有重複性違規行為,強制拖吊移置保管。

據了解,這兩輛廣告車是於五日深夜十一時悄悄地開來停放台銀前面停車格,昨天一早就有民眾向警方舉報抗議車輛又來占用停車格。市警二分局南門派出所接獲舉報,立刻通報台南市交通局,經交通局行政送達程序給陳姓車主,限期改善期間給予一小時,並於上午十一時廿五分執行強制拖吊。

執行拖吊過程,由市警二分局派出員警到場協助安全維護及採證,過程順利和平,無反抗鬧場等行為。

交通局依據《台南市政府廣告物自治條例》規定,針對「遊動廣告」規範限制停放的時間和路段,且車身用框加附廣告物行為,也在禁止樣態中。

該條例並無罰金規定,僅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明定,車主得繳交移置費和保管費且現場拆除框架和廣告物才可離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