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公司化條例立院三讀通過 拚113年1月掛牌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台鐵公司化設置條例,台鐵將轉型為公司,下設董監事及安全管理委員會;為健全財務,交通部將設立基金處理既存短期債務;現職人員轉調台鐵公司維持勞動條件,不得因公司成立裁員。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放下心中大石,後續將在年底前完成16個子法審議,預計113年1月完成掛牌。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台鐵公司化設置條例,台鐵將轉型為公司。(檔案照)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台鐵公司化設置條例,台鐵將轉型為公司。(檔案照)

而為了使台鐵公司開發富於彈性,新法明定,公司辦理運輸及附屬事業,得報請交通部協調都市計畫主管機關,依都市計畫法法迅行變更;由於條例部分事項須有相當時日準備,新法明定施行日期由行政院訂定。

對此,王國材表示,感謝在立法院審議過程中,朝野立委對公司化的支持與指正。他說,一年來持續不斷溝通,一步步走到三讀通過,覺得非常高興,將盡力繼續與台鐵同仁一起攜手打造全新的未來。

王國材說,根據總統蔡英文與行政院長蘇貞昌指示 「安全、安定、轉型」的政策下,在確保營運安全、員工權益保障,以及財務永續前題下,期透過台鐵組織改革,賦予公司自主及經營彈性,重新定位組織體制及架構,加入安全意識的元素,也為長期所背負龐大債務,找尋合理解決方案,並且鬆綁法規、活化資產提升收益挹注財務,創造永續經營基礎,並確保改制過程中員工權益保障,為135年台鐵重新打造有利的經營環境,也期待開創台鐵安全、營運新文化。

立法院會今天處理攸關台鐵公司化的「國營台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朝野黨團日前協商時仍有6條保留條文,立法院今天對保留條文採表決處理;國民黨團、台灣民眾黨團、時代力量黨團及民進黨團都提出修正動議。由於民進黨占席次多數,表決後並未採納在野黨團版本,保留條文照民進黨團修正動議通過。

三讀通過條文明定,交通部為經營鐵路,設國營台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企業化經營發展健全國營鐵路事業。

三讀通過條文明定,台鐵公司業務範圍為經營鐵路客貨運輸,鐵路法規定的相關附屬事業,投資、轉投資或經營鐵路相關的業務,以及其他經交通部核准或委託的業務。而台鐵公司得視業務需要在國內、外設分公司或其他分支機構。

三讀通過條文明定,台鐵公司應設董事會,置11至15名董事,另置監察人3到5人,董事中應有1/3是鐵道、運輸、產業管理、法律或財經等專家學者,且董事至少應有1/5席次由台鐵工會推派的代表擔任,董事及監察人任一性別比例不得低各該總人數1/3。

交通部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台鐵公司化三讀,讓討論、紛爭近20年的台鐵公司化課題踏出最重要一大步 ,預定在113年1月完成公司掛牌。對於後續公司籌設的行政作業,預計成立跨部會「台鐵公司推動會報」,審議公司子法草案及公司實質推動內容,預定111年底完成16個公司子法、組織架構核定,期間將借重港務公司、桃機公司、中華郵政等3家國營公司化經驗,並邀請工會參與討論。

台鐵企業工會理事長陳世杰說,公司化三讀通過是意料之中的事情,未來工會重點將放在整個子法的協商,希望針對子法與交通部坐下來好好談,工會較重視的部分將放在對於員工的權益保障及薪資福利調整上。

陳世杰表示,若薪資結構太低,人才留不住,將會不利公司傳承,這就會影響到行車安全,預計6月起將會積極與台鐵局協商,希望能夠對員工有所保障,也將看交通部對承諾的兌現程度,來決定未來是否要再度發起不加班。他提到,對於不加班活動現在持保留態度,也希望之前簽署的同意書能夠備而不用,但就是要有信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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