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松山車站爆炸案 犯嫌遭判賠683萬元

男子林英昌被控犯下台鐵松山火車站爆炸案;民事求償部分,台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後,今天判林英昌要賠新台幣683萬多元,全案可上訴。

男子林英昌(前左)被控台鐵松山火車站爆炸案;民事求償部分,台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後,今天判林英昌要賠新台幣683萬多元,全案可上訴。(資料照片)
男子林英昌(前左)被控台鐵松山火車站爆炸案;民事求償部分,台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後,今天判林英昌要賠新台幣683萬多元,全案可上訴。(資料照片)

刑事部分,台灣高等法院在8月1日依殺人未遂等罪,判林英昌應執行29年10月。全案還可上訴。

這起案件源於台鐵1258次北上區間電聯車,民國105年7月7日晚間即將進入松山站之際發生爆炸,造成25人受傷;警方事後調查,發現傷者之一的林英昌涉有重嫌。

北院新聞資料中提到,台鐵主張林英昌應賠償車廂修復費用176萬多元、退票換票業務損失5915元、無法營運損失39萬5000多元以及代墊受傷乘客的醫療費用467萬多元;加總下來,台鐵向林英昌求償683萬多元。

新聞資料內容也談到,對於台鐵求償項目,林英昌在開庭時認諾、沒意見,並感謝台鐵災後處置,他也希望能跟台鐵與被害人道歉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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