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爆炸案遭重判 林英昌脖痛無牙盼交保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1日電)男子林英昌被控台鐵松山站爆炸案,台灣高等法院判刑29年10月,已上訴最高法院。高院今天開延押庭,林英昌說,沒有殺人意思,脖子問題讓他頭暈,無牙難飲食,請求交保。

林英昌在庭上說,他沒有殺人意思,只是持有爆竹粉末,他身體最大問題是脖子,在看守所期間,幾乎是躺著生活,坐久頭會暈,而且沒有牙齒而吞嚥困難,所方的食物太堅硬,被押一年多,瘦了幾公斤,飲食問題已影響健康,請求法官給予交保。

林英昌的律師則說,林英昌沒有殺人犯意,案發當天還將爆竹抱在自己身上,林英昌因癌症開刀,大腦有影響到精神狀況,在看守所期間經治療有改善,請求法官給予交保,讓他兒子接他回家照顧,他願意每天赴轄區派出所報到。

這起案件源於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1258次北上區間電聯車,民國105年7月7日晚間即將進入松山站之際發生爆炸,造成25人受傷;警方事後調查,發現傷者之一的林英昌涉有重嫌。

檢方起訴後,一審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判他30年徒刑,經上訴,二審高院8月初認定未遂犯應減刑,判他29年10月,已上訴最高法院;民事部分,台北地院日前判他須賠償包括車廂毀損費用等,逾新台幣683萬多元,還可上訴。106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