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誤點退費規定9/1起放寬 天災人禍皆賠

今(26)上午09時28分,車上載有約230人的207次普悠瑪自強號車於暖暖=八堵間西線(約1公里處),撞上疑似侵入路線的行人,肇致死傷事故,列車以東線單線行車,旅客由4131次接駁,10時08分進入現場,10時37分接駁完畢,10時47分抵達七堵,共延誤50分鐘,經路警處理後,現場於10時50分放行,10時56分恢復雙線行車,計影響15列310分、4000人。

台鐵於官網宣布,9月1日起,如平交道事故、外物入侵路線、天然災害等,導致列車誤點120分鐘以上,一年內可持證明免費再搭乘同級車種列車一次,但因9月中前票務系統尚未修改完成,將先退現金因應。

過去火車誤點,若是歸責台鐵,誤點45分鐘以上可全額退費,明日起誤點退費規定放寬,民眾可選擇退費或持誤點車票免費搭乘同區間同等級列車一次;若是不可歸責台鐵的天災人禍,例如颱風、地震、闖越平交道發生事故等,該列車誤點超過2小時以上,民眾持蓋上誤點證明的車票,一年內可免費搭乘同區間同等級車種列車一次。

雖然台鐵公告9月1日起實施,但因票務系統修改進度尚未完成,預計9月中將修改好,在9月中前退費將暫時以退現金因應。

另外,區間車延誤也會給予補償,可歸責台鐵延誤45分鐘可全額退費,不可歸責台鐵延誤120分鐘,可免費搭乘同級同區間列車一次,持電子票證者,當次乘車免扣款,持定期票者可延長使用期限一日。

持區間車票者需要檢附相關證明,譬如搭乘班次、乘車區間、列車出發時間、列車抵達時間等證明,且經過車站站務人員或列車長確認後,再向車站申請延誤證明或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