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防洗錢獲肯定是亞太最佳 APG年會得最佳評等

洗錢防制辦公室今天表示,台灣在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第三輪評鑑獲得最佳的「一般追蹤」評等,APG年會日前採認這項成績,是亞太地區會員國的最佳成績。

台防洗錢獲肯定是亞太最佳, APG年會得最佳評等。(中央社示意圖)
台防洗錢獲肯定是亞太最佳, APG年會得最佳評等。(中央社示意圖)

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上午透過新聞稿表示,「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sia-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 APG)」在6月28日發布對台灣第三輪相互評鑑初步報告,台灣達到最佳的「一般追蹤」評等;APG於8月18日至23日在澳洲坎培拉舉行第22屆年會,共有來自亞太41個會員國參加,各會員國同意採認台灣的相互評鑑報告成績。

洗錢防制辦公室表示,年會中,台灣在11個效能遵循項目裡,對包括風險、政策與協調、國際合作、洗錢及資恐金融情報等7個項目,達到實質上「相當有效」(substantial,標準值為5個以上);在40個法令遵循項目中,台灣達到「大致遵循」以上者計有36個(標準值為33個以上)。因此對台灣的評鑑結果列為「一般追蹤(regular follow-up)」等級,優於100年的「加強追蹤(enhanced follow-up)」等級。

洗防辦指出,特別是在技術遵循部分,台灣有3項於大會中更獲壓倒性支持,順利由初評的「部分遵循(partially compliant,PC)」升等為「大部分遵循(largely compliant,LC)」,實屬難得,也是亞太地區會員國的最佳成績。評鑑結果最終仍須經由APG的法定程序(約6周作業時間)做最終確認。

洗防辦說,這次台灣組成30人代表團參加APG第22屆年會,代表團由洗防辦、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外交部、中央銀行、法務部調查局及內政部警政署派員組成。

洗防辦說明,依據APG第三輪相互評鑑程序,評鑑結果分成「一般追蹤」、「加強追蹤」、「加速加強追蹤」及「不合作名單」,目前在APG的41會員國中,僅澳門、印尼、香港及庫克群島達到與台灣相同的「一般追蹤」成績,顯見台灣近年來在推動防制洗錢工作的努力成果,獲得國際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