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電價漲 住家千度電月增93元

經濟部16日召開107年第一次電價費率審議會,決定4月起平均調幅為3%,台電今天公布新版電價級距表,據台電估算住家月用1000度電,每月電費增加93元,漲幅2.71%;小商家月用2000度電,每月電費將增加113元,漲幅1.5%。台電表示,調整後之電價,住宅用電平均每度為2.4944元,工業用電為2.4797元,仍分別為全球第2、第7低的平均電價。

(中央社)
(中央社)

經濟部拍板本次平均調幅為3%,平均電價由每度2.5488元調漲為2.6253元,住宅500度以下及小商家1500度以下電價不調整,台電表示,1055萬戶住宅與74萬戶小商家不受電價調整影響。

台電今天公布新版電價級距表,非夏月部份,住宅用電501度至700度,每度調漲0.15元,701度至1000度,每度調漲0.18元,1001度以上,每度則調漲0.2元。台電以每年夏月4個月、非夏月8個月試算,如果每月使用1000度電,原電費為3422元,新版電費將增加93元,漲幅為2.71%;每月用電2000度,新版電費將增加320元,漲幅為3.68%,每月支出將為9005元。

小商家營業用戶,用電1500度以下,本次不調整。1501度以上,非夏月每度調漲0.2元,調漲幅度約為4.12%。台電試算,如果每月小商家用電2000度,每月用電將增加113元,漲幅為1.5%;每月用電3000度,每月用電則增加340元,漲幅2.66%。

台電說明,由於電費採分段累進費率計算,每月500度用電以上的用戶,500度以下電價仍不調整;小商家即使用電超過1500度,1500度以下電價仍不調整。

至於工商業大戶及其他用電,平均調幅為3.46%。低壓電力電價,如機關、超商、小型商場、中小型工廠用電等,平均調幅為3.30%;高壓電力電價如契約容量100瓩以上之工廠、機關、百貨公司等,平均調幅為3.56%。而特高壓電力電價,如契約容量1000瓩以上之工廠、捷運、鐵路、機場等用電,平均調幅為3.41%。公用路燈等包燈電價平均調幅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