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新時間電價今上路 1.7萬產業用戶選用
記者郭曉蓓/臺北報導
臺灣再生能源發電持續增加,為鼓勵用戶能多在太陽光電充裕時段用電,台電增訂「批次生產時間電價」方案今日實施;尖峰與離峰每度電價差達新臺幣6到7元,高壓以上生產性用電約1.7萬戶可選用。
台電指出,自民國112年起實施時間電價新時間帶,其中非夏月的離峰時間,分為兩段,包括凌晨0至6點、中午11至14點,由於離峰不連續,部分產業反映不利連續生產,因此台電研議讓非夏月離峰可以連續的方案,給業者提供多一種電價選擇。
台電說明,此次增訂「批次生產時間電價」,離峰特別從9小時拉長到18小時,讓離峰時間可以連續,增進業者調整產程的彈性,同時也鼓勵在太陽光電充裕的時段用電。另將尖峰時間則縮短為6小時(下午3時30分到晚間9時30分),尖峰費率提高為每度8到9元,跟離峰費率相比,價差高達6到7元,是目前時間電價中價差最大的電價方案。
台電表示,批次生產時間電價較適合可配合尖、離峰時間調整產程者選用,包括鋼鐵、鑄造、工具機等產業,其生產製程具批次性,可利用離峰批量生產。此次推出的新電價方案主要提供高壓以上生產性質用電場所選用,依台電營業規章規定,生產性質用電場所為直接從事農、林、漁、畜牧、礦及從事物品製造、加工或修理業務的固定場所,共計約1.7萬戶。
台電新增「批次生產時間電價」,於今日起實施,尖峰與離峰每度電價差達新臺幣6到7元,可選用業者家數約1.7萬戶。(台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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