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虧損的解方

(圖/本報系資料照)
(圖/本報系資料照)

經濟部長郭智輝日前表示,不支持補貼台電,台電應靠自己努力賺錢。他同時強調,作為企業經營者,無法容許企業虧損,也不能接受補貼,電價一定要反映成本,而這正好是台電的痛點。

作為一個獨占市場的國營企業,台電是有方法可讓自己「穩賺不賠」,但因同時背負政策執行與穩定民生的任務,來自政府端的介入幾乎無從避免。最明顯的就是電價調整,行政院一旦決定凍漲,即便立即面臨收支嚴重失衡,台電也只能噤聲照辦。而台電近年連續出現嚴重虧損,更是與政府的能源政策脫不了干係。

在國際化石燃料價格飆高之際,電力公司想要避免虧損,最直接的作法當然就是調漲電價,而這正是郭部長強調的「電價必須反映成本」。不過,為了穩住小商家與民生的電價,郭又說這部分可視為社會福利,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部長的言下之意似乎是用電大戶的電價雖經調漲,但依舊太低。

問題是,進一步調漲用電大戶的電價,將降低其國際競爭力。那麼,除了電價調整,還有其他解方嗎?當然有!減少高價電力、擴增低價電力,即是兩全其美的作法。

事實上,郭部長在同場詢答中已做了提示。他直言核二、核三廠經過安全檢查、測試後,有機會延役20、30年。這是一項明智務實的做法,也是幫台電遠離虧損夢魘的最佳解方。延役期程拉長到20年以上,方能有明顯可觀的效益。

長久以來核電的發電成本都遠低於平均售電價格。以4月為例,每度核電成本僅1.12元,自發火電成本為3.09元,而每度平均電價為2.92元。據此計算,核二、三延役不僅可讓台電每年賺進至少560億元,且少用等量火電還可再省下53億元支出,等於1年可有600億的淨收入。

再生能源電力的高價躉購也是台電的痛點。今年4月再生能源購入成本為每度5.47元,比平均電價高出2.55元,光今年前4個月台電就額外花費200億元購入再生能源電力,而這項支出隨著再生能源裝置容量的擴增,只會愈來愈高。

郭部長應同時檢討這個導致台電虧損的錢坑。前朝政府已簽定的長期購電契約或許難以改變,但只要再生能源發展不躁進,新增的部分就可嚴格管控,讓台電的不合理支出大幅降低。

總結而言,續用核電搭配合理躉購再生能源,台電可以賺錢,電價可以穩定,納稅人更不需變相補貼台電虧損。一舉數得的新能源政策,期盼就由郭部長實現。(作者為國立清華大學工程與系統科學系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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