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規畫5座乾貯 核電廠延役可續建三期

核一室外乾式貯存場10日正式拿到水保證照,學者表示,這可為核二、核三廠延役計畫鋪路,呼籲台電趕快盤點可能新增核廢數量,加蓋乾貯場。目前台電共在3座核電廠規畫5座室內外乾式貯存場,可收容發電40年的高階核廢料(用過核燃料棒),台電表示,如果真需要延役,還可再擴建三期乾貯。

鈾燃料棒發完電後,得退出反應爐冷卻,然後移到安全隔離處存放,台電規畫乾式貯存場讓它們有「暫時的家」。最先規畫一期乾貯計畫,包括核一室外乾貯、核二室外乾貯,之後因環團與外界對放在戶外有意見,再規畫二期乾貯,在核一、二、三廠內設置室內乾式貯存場,總計一、二期合計共5座乾式貯存場。

核一乾貯預計2025年初啟用,核二拚2026年、2027年,核三則尚在提計畫中。台電表示,未來高階核廢以放室內乾貯場為主,可以把過去40年用過燃料棒都放入沒問題,但可能不夠新增核廢存放。

清大工程與系統科學系教授葉宗洸表示,我國設定2055年要找到核廢最終處置場,乾貯場年限是40年,可作為之前的過渡使用。接下來核二到核三廠若要延役,用過核燃料棒全都放到乾貯場就可,也就是核廢料存放就不是問題。

他呼籲台電,外界要求能源政策調整,應該趕快盤點核電廠如延役,看大概會新增多少高階核廢料,如果5座不夠,就要趕快規畫擴建工作。

以室外乾貯場僅占核一、二廠總面積的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三來說,如果要加蓋,所占空間不會太大。台電直言,廠房內還有空間,不然也可在空地加蓋廠房,假設社會共識核電廠真要延役,那還可續建三期乾貯,不會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