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驊董事長顏益財等人涉內線交易 獲利258萬遭訴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13日電)台驊控股董事長顏益財、台灣空運董事長許旭輝,於109年5月間大聯大收購台驊股票重大消息發布前後涉內線交易,犯罪所得共計258萬餘元,北檢今天依內線交易罪起訴顏益財等2人。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股票上市的台驊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109年5月28日發布重大訊息,表示大聯大公開收購台驊公司普通股5%至20%。

檢察官認為,大聯大公司於109年5月18日與顏益財表達合意公開收購的意向,並溝通雙方合作意向、簽立保密承諾書,此重大影響股價消息已臻明確。

檢察官查出,顏益財於重大訊息發布前後的禁止交易期間,涉嫌指示王姓秘書於109年5月18日至29日以員工帳戶下單,買進、賣出台驊公司股票,再於同年6月1日至24日期間賣出,獲取不法利益新台幣170萬2474元。

顏益財另涉嫌指示王姓秘書於109年5月26日以員工帳戶下單,買進台驊公司股票,再於109年5月29日賣出,獲取不法利益24萬1900元。

此外,顏益財獲悉大聯大與台驊投資意向後,於109年5月21日告知台驊轉投資的台灣空運公司董事長許旭輝,並要求許旭輝簽署保密承諾書。

檢察官追查出,許旭輝於109年5月22日以妻子公司帳戶下單,買進台驊公司股票,但未賣出股票,擬制不法獲利共計64萬2100元。

起訴指出,顏益財、許旭輝的犯罪所得共計258萬6474元,建請法院考量顏、許2人於偵查中自白犯行,並均自動繳交全部犯罪所得,請從輕量刑,並宣告沒收2人的犯罪所得。

此外,顏益財的王姓秘書、周姓、廖姓、陳姓員工等4人,因與顏益財達成期約,以每月提供金融帳戶供顏益財使用,藉此獲取不等金額報酬等代價,由於秘書與員工等人均坦承犯行,檢察官依洗錢罪把4人緩起訴處分。(編輯:李錫璋)113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