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南警分局車禍處理員警抵現場即發現肇事司機早已溜之夭夭,其肇事車輛則留在現場,遂即通報勤指由分局長張明忠指揮大批警力循線追查,循車籍找到車主,但車主在當天下午15時到案說明時,卻否認駕駛肇事,指稱在日前已借車給其簡姓友人,遂經警方調閱肇事者可能沿循路徑的監視器,發現該簡姓肇事者,經友人載離現場後,又在斗南高中附近換車接駁,改搭乘由其女性友人的車子離開。
經員警不依不捨的循線追查,鎖定肇事者為住嘉義縣大林鎮有毒品等素行的35歲簡姓男子,初步研判其肇逃動機不排除有酒駕或藥駕嫌疑,於是透過各種管道策動簡男到案說明,並在22日晚上20時將簡男帶回偵辦,也在今(23)日偵訊後報請檢察官相驗複訊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