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高 公平會罰高通234億

中國時報【洪安怡、陳鷖人╱台北報導】

美商高通公司(Qualcomm Incorporated)因濫用獨占權,於中、韓等地皆遭重罰,在台違法長達7年,公平會介入調查2年8個月,昨日祭出成立以來最高罰鍰、重處234億元,但仍低於大陸對高通開出的約台幣305億元及韓國的278億元罰單。高通收到處分書後,最快1個月內就須繳交第一筆罰金。

針對公平會重罰高通,經濟部官員昨表示,台灣半導體產業很有競爭力,不會說沒有影響,但是市場秩序還是要維持。

杜紫宸懷疑高通會繳?

工研院前主任杜紫宸則在臉書批評,重罰高通,先倒楣的是台積電、華碩、宏達電,對台灣百害而無一利。首先,不會因此有手機品牌改採聯發科晶片;其次,高通晶片恐不再委託台積電生產、日月光封測;最後,台灣IC設計公司和華碩手機除非不賣美國市場和不在大陸生產,不然照樣要付專利授權金給高通。

杜說,歐盟和中國大陸可以處罰高通,是因為他們有市場,台灣手機市場有多大?高通會繳台灣公平會重罰的234億元罰金?「除非他腦袋壞掉了」 。

在台收取授權金4000億

公平會指出,高通具有CDMA、WCDMA、LTE等行動通訊必要專利,但對於競爭同業的基頻晶片製造商,卻簽署互不告訴契約以取代專利授權;而當手機代工業者、手機品牌商希望高通提供晶片時,高通又要求手機代工業者簽署授權議約,否則不提供晶片;而對於國外手機品牌商,高通則提供專利授權金折讓,要求獨家專利,讓基頻晶片製造商競爭同業失去競爭力。

公平會於2015年2月開始調查,發現高通違法至少已7年,期間向我國公司收取授權金額總數達4000億,我國公司向高通採購基頻晶片總額,高達300億美元(約台幣9000億元)。

公平會認定,高通以垂直整合支配市場地位,排除或阻礙同業競爭,違反《公平交易法》第9條第1款規定,判處234億元,要求高通立即停止適用3類契約條款,包含與晶片競爭同業簽署提供經銷資訊,與手機製造商簽署未經授權不供應晶片,和其他業者簽署的獨家交易折讓等條款。

有關罰金計算辦法,公平會表示無法詳實說明。高通若不繳罰金?公平會回應,高通收到處分書後,最快1個月內要繳罰金,但業者可提行政訴訟或與公平會協調採5年60期無息分期付款。

★更多追蹤報導

遭公平會祭重罰234億 高通不服要上訴
高通計價模式若改變 手機廠將受惠
公平會重罰高通234億元 手機業嘆:影響有限
公平會重罰高通 學者:助台廠談判籌碼
【懶人包】違反公平交易法 高通遭公平會重罰

--------------------------------------------------

Yahoo奇摩新聞歡迎您投稿!對於這個社會大小事有話想說?歡迎各界好手來發聲!用文字表達你的觀點。投稿去—–>https://goo.gl/iy5T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