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分組決議 設商業法院、評估設勞動法院

司改國是會議第二分組今天(22日)召開第一次增開會議,會中就司法院審判機關化、司法行政一元化及設立專業法院等3項議題做成多項決議;其中,在設立專業法院方面,決議司法院應推動設立商業法院,並積極評估設立勞動法院的必要性與可行性。 「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二分組第一次增開會議於22日召開,並做成多項決議,包括請司法院於訴訟程序金字塔完成後5年內完成民事、刑事及行政訴訟三終審法院的金字塔型組織,最終達成釋字第530號解釋的願景。 在司法行政一元化部分,在達成司法院審判機關化目標前,請司法院與法務部協商有關提出法律案之會銜程序,以能達成院、部事先充分溝通之目標。 在設立專業法庭部分,決議司法院應推動設立商業法院,並就其管轄事件之範圍如何,例如公司法、企業併購法、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銀行法、保險法、金融控股公司法、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智慧財產權法等,是否包含民事、刑事、行政訴訟及非訟事件,以及應否限定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應達一定數額以上、是否為專屬管轄、採行二審或三審終審制、以及法官專業人數與專家證人制度的採行等事項研擬相關配套。 另外,分組也決議司法院應研擬勞動訴訟程序特別法,並採有利於勞工的裁判費計算方式、調整法院一般管轄規定,便利勞工提起訴訟、合理調整舉證責任分配、強化法官專業能力及當事人自治解決紛爭功能等原則。司法院也應積極評估設立勞動法院的必要性與可行性。法官學院則應增加勞工權益及勞工運動相關課程。 最後,關於稅務案件之審理,則應落實今年12月即將施行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規定,設置稅務法庭,強化法官審理稅務案件的專業能力,並研究採行稅務專家諮詢、稅務事件的和解或調解等程序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