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官及律師高考第一試 8/3舉行

考試院院會昨(十一)日通過一一三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與一一三年專技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一一三年國防法務官考試計畫。司法官考試暫定需用名額一六○名,國防法務官考試暫定需用名額十八名。

考試院說明,司法官與律師考試第一試訂於八月三日週六在臺北、臺中、高雄三考區舉行;司法官與律師考試第二試、國防法務官考試第一試,定於今年十月十九日至二十日同時舉行,其中司法官與律師考試設臺北、高雄二考區,國防法務官考試僅設臺北考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