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界醜聞延燒,除石木欽外還有多少人?

石木欽歷任最高法院法官、庭長、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兼院長,長期涉嫌在友人翁茂鍾訴訟案件審理期間,提供法律意見,或不當接觸、球敘、宴飲,還以其妻兒名義,買進涉訟當事人所經營公司的股票賺取利益,日前遭監察院彈劾。(中央社檔案照片)
圖片來源:中央社

文/法操司想傳媒

近日富商翁茂鍾「百官行述」事件鬧得沸沸揚揚,多位法界高層遭踢爆多次收受翁茂鍾所贈高級襯衫,甚至有多次接受飲宴等不當接觸往來。其中為首的就是曾任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最高法院法官、台灣高等法院院長的石木欽

前(2019)年開始監察院就因為石木欽涉嫌眾多違反法官倫理之事項進行調查,也於去年做出調查報告並使其遭到彈劾,今年更是從中衍伸出「案外案」,發現原來法界高層早已淪陷。這次我們就先來看看去(2020)年9月監察院對石木欽案所做的調查報告

不但沒迴避,甚至替訴訟策略出謀劃策

石木欽長期接受涉訟當事人翁茂鍾的飲宴、球敘,違反法官倫理規範,例如在台北地院審理「百利銀行案」期間非但沒有主動迴避,甚至與其討論案情、為其提供訴訟策略。對此石木欽辯稱:「這是民事案件,我是辦刑事的,我不懂也不可能跟他討論。」當時石木欽身為最高法院法官,法學知識量絕非一般實務工作者所及,竟然認為能以這種理由搪塞,非常可笑。

除了石木欽,翁茂鍾還與臺南地檢署曲鴻煜檢察官、最高法院林奇福庭長等人有所接觸,若非為了打通關節,又何須要在這種敏感時刻四處奔波與法界高層會面?而且怎麼就這麼剛好在會面之後就變成相關案件的承辦人員?就如監察院調查報告所寫「翁茂鍾為經營事業有成的紡織業鉅子,在嚴重影響經營事業安危的百利案繫屬之時,豈有憑白無故與上開司法人員飲宴會面閒聊的道理?」

與案件關係人有不當接觸

不單單是此案,之後包括諸慶恩偽造定存單案、怡安公司內線交易案與應華炒股案等都可以看到翁茂鍾、石木欽與其他法界高層會面的蹤跡,從台北地檢署所扣押的翁茂鍾筆記所示,在民國85年至102年間與石木欽相關的見面記事就高達145筆,還包含42次飲宴等紀錄。

石木欽除了長期與翁茂鍾有不當接觸,在擔任最高法院法官時期也未迴避涉及最高法院審理中或甫上訴自最高法院的翁茂鍾相關案件之外,甚至在案件審理期間以妻、子之名義,買進翁茂鍾所經營的怡安公司、聯亞公司股票獲利,大大損害法官獨立公正的形象,竟然在接受調查時還好意思稱自己是「鬥爭下的犧牲品」。

事發以來許多被隱射涉案的司法官紛紛跳出來自清,甚至不少人提到「收到襯衫根本沒穿過,都放在一旁」認為根本是無妄之災,但如果真的覺得無辜,為什麼不在一開始就向政風單位通報?如今被列入案件關係人也只能算是咎由自取。

另外日前有周刊爆料司法院與法務部內有「533法則」,指若與翁茂鍾「吃飯5次、或收3件襯衫、或收3件補品」以下的情形便不予追究,以免因涉案司法人員過多導致「血流成河」。雖然司法院在第一時間就發聲明嚴正澄清,但仍引發社會大眾的不安,若533法則為真又不徹查,司法改革說再多年仍都是空話。

監察院要求司法院與法務部盡快做出完整的調查報告,甚至痛批法務部的內部調查漏洞百出、有曲意迴護之嫌。對此,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會徹查到底,並會就幾起爭議案件重啟調查。不過翁茂鍾擁有如此厲害的政商關係,甚至從子女入學小學、插班大學等事都能干預,可見翁的觸手不僅止於司法界,可能在行政部門也是他的「守備範圍」,相關單位也必須要徹底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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