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長令檢討 35萬移民案須重審

司法部長塞辛斯5日下令重新檢討審查移民申請時的「行政結案」程序。行政結案原本可保護申請的移民免遭遞解,有時間等待審查,但近35萬件已採行政結案處理的案子恐須重審,將使已累積至65萬件的移民積案更形沉重。

「行政結案」(administrative closure)是近來在審理移民案件時常用方法,不論是申請公民權、永久居留權或其他簽證者,法官在未做出裁決的情況下結案,並允許當事人在未有合法身分前暫時居留。

塞辛斯上月即暗示,他將大幅介入移民案件審理政策。他指出,準備深度參與有關移民法官政策的制定,以便迅速處理待審案,減少移民法庭積壓的65萬個案件,如今對移民法官做出的行政結案進行審查,即為他的舉措之一。

塞辛斯5日介入審查瓜地馬拉男童卡斯多-圖姆(Raynaldo Castro-Tum)在2014年入境的案例;他詰問審理法官,基於何種標準和要件決定行政結案,是否該撤銷,以及是否有其他法律機制可處理。他並要求國土安全部、相關單位和當事人在下月9日前以書面回覆。

行政結案對申請入籍、綠卡和美國簽證的移民而言,如同是生命線,可使他們在仍然待審期間免遭遣返。批評者指出,法官的行政結案延長了移民滯留美國的時間,實際上是敞開大赦的後門。

塞辛斯除了可能已對全國移民法官下達指示,也廣邀倡議人士及有關單位提供意見。移民法官隸屬於司法部移民審查行政辦公室(The Executive Office of Immigration Review),雖號稱職權獨立,但司法部長仍有監督權。

他在上月發給350名移民法官及員工的備忘錄中指出,他不認為法官被積案壓垮,案件處理不完;法官必須快速解決「缺乏動機或證據的案件」,警告他們勿出現不正當的延遲。

據統計,以行政結案的移民案件約35萬件,歐巴馬政府近四年處理的行政結案則約18萬件。2012年,司法部移民上訴委員會(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規定,不論是國土安全部欲遣返民眾,或是欲居留的移民,都不能影響法官決定行政結案的權力。

全國移民法官協會正考慮回應司法部,發言人指出,這種做法「對於獨立做決定的法官是種潛在干涉,就像要求法官做事,但雙手又必須背在背後一樣。」

重審35萬件行政結案的移民案件,必然加重現已大塞車的審案進度,不過支持塞辛斯的人士認為,行政結案早已過時。退休移民法官亞瑟說,行政結案已變成「走後門特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