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人審會決議 王梅英任北院院長

司法院人審會決議 王梅英任北院院長 195
司法院人審會決議 王梅英任北院院長 19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前院長黃國忠原因健康因素轉任懲戒法院法官,台北地院院長人事今(14)日底定,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由新北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王梅英為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天下第一院院長職位懸缺2月後,終於今天確定。

人審會同時通過的決議案包括花蓮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許仕楓為新北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高等法院調最高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法官蕭胤瑮為花蓮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

調派屏東地方法院候補法官林政斌為台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新北地方法院試署法官薛巧翊試署服務成績經審查及格。新竹地方法院候補法官黃世誠、王怡蓁等2人候補服務成績均經審查及格。

同意發給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法官高維駿稅務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新北地院法官吳幸娥、士林地院法官林銘宏等2人勞動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台北地院法官林禎瑩刑事智慧財產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桃園地院法官林曉芳家事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

此外,某李姓法官審理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行言詞辯論程序中,主動促使兩造合意停止訴訟程序,卻未向當事人解明合意停止訴訟程序後所生之訴訟關係與法律效果,且告知當事人會請書記官電話聯繫協助後續遞狀聲請續行訴訟,卻未透過批示審理單或以其他適當方式,提醒書記官注意後續相關聯繫作業,導致嗣後當事人因未遵期聲請續行訴訟,視為撤回起訴,需另行重新起訴並繳納裁判費,損及人民對司法之信賴及增加當事人不合理之負擔。違失行為,已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第11條等規定,予以口頭告誡之警告處分。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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