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秘書長「不法關說罪」說不清 白委怒轟:對司法不熟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召開會議,司法院秘書長吳三龍說不清楚對「不法關說罪」的態度,遭在野立委怒轟,白委更直批「你對司法那麼不熟,還能當司法院秘書長」。(蔡雯如攝)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召開會議,司法院秘書長吳三龍說不清楚對「不法關說罪」的態度,遭在野立委怒轟,白委更直批「你對司法那麼不熟,還能當司法院秘書長」。(蔡雯如攝)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召開會議,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質詢時,詢問司法院秘書長吳三龍對「不法關說罪」的態度,並舉例法官蕭仰歸、高明哲關說案,但吳三龍頻稱,「涉及個案如何認定」、「不容許關說」等,未明確表態支持訂定刑事處罰,令黃國昌不耐稱「你對司法那麼不熟,還能當司法院秘書長」、「講話不像法律人,法律效果是什麼?基本問題要問這麼久」。

黃國昌先質疑,蕭仰歸、高明哲法官關說案,在我國構成何罪?吳三龍表示,關說都在一定規定,這當然是個案,但黃不滿表示,該案已經結束,這件,轟動台灣社會的案件,秘書長怎麼看起來完全不知?

吳三龍則說,該案涉及到妨害司法公正罪,但黃國昌質疑「現在有該罪嗎?蕭跟高受到何種刑事處罰?」但吳卻稱,這涉及證據事實認定,令黃國昌不滿質疑「怎麼當秘書長,跟司法院業務這麼不熟?」該案公懲會已經確定了,蕭休職6月、高降2級改敘,這種懲戒看得下去,司法院對不法關說罪態度為何?

不過,吳三龍頻跳針回應,「涉及個案如何認定處理」、「不容許關說」,令黃國昌不滿怒轟「你對司法那麼不熟,還能當司法院秘書長」,現行法沒有不法關說規定,沒有刑事處罰規定,只說不容許關說,但法律效果是什麼。

吳三龍最後回應,涉及修法立法是另一層次問題,不允許關說有必要可以課予刑事責任。但黃國昌追問此話是否「贊成課予刑事責任?」吳三龍又說「社會在變,有需要就需要構成」。

藍委羅智強質詢時質疑,是否制定妨害司法公正罪,與社會變遷有何關係?司法院去年跟行政院、法務部召開司法改革成效記者會,司法院長許宗力稱,民眾對司法改革已由不信任轉為信任,司改獲得多數人認同,但與民團調查有意,顯示民意與許的自我感覺良好,差異蠻大。

羅智強表示,司改會議提出「制定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建立司法科學委員會」等主張,但進度緩慢;吳三龍說,司法院和法務部修法方面有分工。羅智強不滿稱「又要推給法務部」,關說司法都無罪,人民頻什麼相信司法,若涉及金錢當然有收受不正利益和賄賂問題,就會有罪,但現在是「有權判生、無權判死」。

究竟時任法務部長邱太三關說案、蕭仰歸、高明哲法官關說案等關說態樣是否有妨害司法公正罪,吳三龍又說「涉及個案問題」,羅智強不滿稱「有罪就有罪、沒罪就沒罪,連這個都答不出來」,當初司改國是會議就有決議,但不改就是不改,被關說主體就是法官,法務部要做、司法院也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