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與警政署聯手防詐 國民法官只會寄雙掛號通知

司法院刑事廳長彭幸鳴(左起)、秘書長林輝煌、警政署署長黃明昭、刑事警察局長李西河聯手提醒民眾反詐。
司法院刑事廳長彭幸鳴(左起)、秘書長林輝煌、警政署署長黃明昭、刑事警察局長李西河聯手提醒民眾反詐。

國民法官新制將於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為防止詐騙集團冒用新制行騙,司法院、警政署超前部署,於今(15)日共同舉辦「國民法官反詐騙記者會」,由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警政署署長黃明昭、刑事警察局局長李西河一起提醒民眾反詐騙,讓國民法官都能安心生活、放心審判。

林輝煌表示,在國民法官制度施行後,法院有4個「不會」,要提醒民眾特別注意,不要上了詐騙集團的當︰第一、法院不會要求國民法官加入LINE群組,第二,法院不會要求國民法官提供保證金,第三,法院不會要求國民法官提供存摺或提款卡,第四,法院不會要求國民法官操作自動提款機。

林輝煌進一步說明,法院通知國民法官,會用書面、掛號或雙掛號信函的方式寄發。各地方法院已將明年預估所需的備選國民法官人數通知各轄區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目前正從年滿23歲(即2000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國民中,隨機抽選所需人數的「備選國民法官」;經法院進行資格審查後,就會以「掛號信」寄送通知,讓民眾預先有明年可能會擔任國民法官的心理準備;明年有個案需審理時,法院會再從名冊中隨機抽選出本案的候選國民法官,不會有使用LINE群組、提供保證金或使用ATM領款的情形。

警政署長黃明昭指出,為展現打擊詐騙、守護治安決心,行政院已訂頒「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以「識詐、堵詐、阻詐、懲詐」4大面向破解詐騙手法,建立國內防詐騙、毀工具、擋金流、清集團目標,隨著國民法官制度即將施行,詐騙集團也可能冒用國民法官制度行騙,警方也同步進行防詐宣導,提升民眾「識詐」知能,讓全民在了解國民法官新制的同時,也培養自身防詐技巧,避免遭受詐騙。

黃明昭表示,國民法官新制上路是開啟司法審判與社會大眾之間一道溝通對話的橋樑,內政部警政署超前部署,考量到國民法官新制施行之初,多數人對國民法官通知等正確程序尚不熟悉,詐騙集團恐將冒用法院、檢察官等名義,要求民眾繳納費用或提供個資,因此,透過司法院積極宣導國民法官新制的正確流程,刑事警察局局長李西河說,民眾若接到可疑電話,煩請立即掛掉電話,再撥打165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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