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高層性醜聞】被害人勇敢站出來 發聲明指控李伯道犯行

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在辦公室性騷擾被害人。
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在辦公室性騷擾被害人。

《鏡週刊》今(20日)踢爆我國3個最高審級法院之一的懲戒法院院長李伯道,3月間涉對一名女部屬熊抱3次及寫情書告白涉性騷擾,時任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知悉後吃案,未將李伯道移送法辦,讓他稱病閃電退休,爽領每月退休金19萬餘元,本刊報導時未揭露被害人身分,但因風爆延燒,被害人下午具名發表聲明,揭發遭李伯道的犯行。

聲明如下:

我是懲戒法院○○○。今早看到《鏡週刊》的報導,非常震驚,我從沒想過這件事情會在媒體上曝光。我想利用這份聲明稿,向社會各界說明事情原委。

在此,我證實,前任懲戒法院院長李伯道的確曾經利用工作機會對我不只一次性騷擾。我在事發後,請求司法院保護我。時任司法院林輝煌秘書長在我向他報告了這件事後,依照我的要求,採取立即讓李伯道先請辭的措施(李伯道在就任懲戒法院院長之前,已經辦畢退休),不讓他與我有再次接觸的機會。我也請求林秘書長,不要對外曝光案情,不要啟動申評會,因為我不想讓司法院的其他申評委員知悉我被性騷擾的任何情節,因為我非常非常害怕,我擔心只要有人透漏一絲消息,李伯道很有可能會對我作些什麼報復的舉動,因此我請求林秘書長尊重我的意願,並保護我的身分,我不想提出申訴。

所以,當媒體向司法院或林秘書長(即現任懲戒法院院長)查證這件事時,甚至到我發布這份聲明稿前,我還是請他們基於保護我以及之前對我的承諾,絕對不能對外說明李伯道提前請辭的原因。今天上午司法院發布新聞稿,表示並不知悉這件事,也是基於本人的要求。但我不想再沉默下去,所以選擇在此時此刻把事實真相對外說明。

女性同仁在職場遭受性騷擾,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而且,事發現場常常並無第三者在場,舉證不易。我非常感謝我向司法院林秘書長報告這件事時,他第一時間毫無保留的決定保護我,並依我的意願及要求處理這件性騷擾事件。

發生這樣的事情,讓我非常痛苦,我一度懷疑並且自責,是不是我自己有什麼地方做得不好,才會讓長官以為我是可以被他騷擾的對象?為此,我也覺得很羞愧,我明明是被害人,但卻覺得是我自己做錯事,不敢對別人陳述這件事。我非常感謝在事發後我向林秘書長報告此事時,他全力的協助我並保護我。

我原本希望這件事情能夠靜靜的處理,但媒體既然已經報導此事,我覺得我必須勇敢的站出來,面對這一切。

至於李伯道前院長,他當然應該為他的不當行為負責,但那幾次的性騷擾行為,是我不願回憶的過程,對此,我就不再多言,請各位容我保留。

○○○ 敬上

★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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