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1390元霸王壽司不付錢 日男詐欺取財換10天拘役

日籍男吃壽司霸王餐,換來拘役10日易科要1萬元。(圖:民眾提供)
日籍男吃壽司霸王餐,換來拘役10日易科要1萬元。(圖:民眾提供)

29歲日籍男子板口,在新竹一家連鎖壽司店狂點壽司,總共吃掉1390元的壽司。但板口刷卡不成身上又沒有現金,店家向警方報案。法官調查發現板口在台居無定所,也沒錢與店家和解,法官依詐欺取財罪名,判處板口拘役10日,並追繳應付的壽司錢。(彭清仁報導)

據了解,日籍29歲的男子板田,去年11月前往新竹一家連鎖壽司店消費,竟然意圖吃霸王餐,吃掉價值1390元的壽司之後,卻付不出錢。店家無奈只有向警方報案,警方訊後則是依詐欺取財罪嫌移送偵辦。

法官調查指出,日籍男子板口明知自己沒有支付餐飲費用的能力及意願,卻前往知名連鎖壽司餐廳,假裝有付款能力而用餐,致該壽司店員工誤信其具有付款能力而陷於錯誤,提供價值1390元的餐點給予食用。但被告板口卻在用餐結束後,持信用卡給帳卻多次付款失敗,並向店家表明未攜帶現金,無力支付餐費。

被告向法官供稱,因為貧窮在台居無定所,也沒錢與店家和解。法官認為被告沒有想要彌補店家,且被告只為貪圖一己之私、未帶分文,而前往壽司店消費,讓該壽司店陷於錯誤,因而詐得價值1390元的餐點,使該餐廳受有損失,所為自有不該,而應予非難。法官最後依詐欺取財罪名,判處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並追徵餐點價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