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開醫院不滿病床被搬走 李婉鈺父告名醫背信

新北市前議員李婉鈺的父親林志郎,與名醫謝瀛華共同接手「泰安醫院」,事後2人拆夥,林志郎認為謝瀛華在擔任院長期間,私自將病床賣給其他醫院還搬走病歷資料,因此提起侵占、背信罪等告訴,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從母姓的李婉鈺,父親林志郎為雲林望族,台北醫學大學醫學系畢業後沒有披上白袍當醫師,而是投入家族事業從事公共建設,並成立開發公司。另一方面,同樣畢業於台北醫學大學醫師系的謝瀛華,畢業後成為1名優秀的家醫科名醫,還擔任過萬芳醫院副院長。

2020年間,林志郎與謝瀛華共同合作,接手台北市中山區的老牌泰安醫院,重新開張的泰安醫院,則由謝瀛華擔任院長,並以股東及董事身分協助院內事務,謝瀛華為了擦亮這個老醫院的招牌,除了改造醫院的硬體空間,請醫院的董姓總務將不用的舊病床及病歷資料移到其他地方擺放,另外也引進新的醫療團隊。

然而才1年的時間,2021年8月間,謝瀛華與林志郎拆夥辭去院長職物,林志郎事後進到醫院查帳後,發現醫院6張病床及一些舊病歷資料,被董姓總務以公務車載到他處,認為這個行為已涉及《刑法》侵占及背信等罪,因此以泰安健康管理顧問公司名義對董男提出告訴,同時也對謝瀛華提出告訴。

董男到案後表示,當時他將病床及舊病歷資料載走,是依照當時院長謝瀛華的指示辦理,並無侵占或背信的犯意。檢察官調查後認為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經高檢署駁回再議後,泰安健康管理顧問公司,又向法院聲請交付審判,台北地院認為交付審判無理由,予以駁回,全案確定。

至於謝瀛華被控的部分,謝到案表示,當時他身為院長,泰安醫院的股東只有他和林志郎2人,本來就有權決定醫院的經營及業務方向,之後他以股東及董事身分協助院內事務,不過在決定院內事務時會同時陳報董事會,因此當時在搬運處理病床時,都有與林志郎溝通,並無不法。

檢察官調查後發現,當時負責搬運病床及病歷的廠商,有向泰安醫院進行請款、有貨運明細及發票,另外從2021年8月20日泰安醫院匯款申請明細單,上面明列搬運費用1萬9425元,明細單上還蓋有董事長林志郎、副總事長謝瀛華的印文,泰安醫院在同月23日匯炊給搬家公司。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謝瀛華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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