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歡山暗空公園擬立法禁野炊 南投縣府:每次最高罰3千元

小貨車開到停車場,接著打開後車斗直接烹煮東西,管理員勸阻,民眾還大聲怒罵嗆聲。今年2月南投合歡山暗空公園入口處發生這起誇張的事件,但當地不屬於太魯閣國家公園和林業署南投分署管轄,最後竟無裁罰機關與罰則可開罰。

南投縣府現在決定修訂《暗空公園管理自治條例》,明定最高可開罰3000元,還可按次處罰。

南投縣風景區管理所所長張昭貴表示,「禁止的事項有包含露營、野炊、烤肉、搭設帳棚還有設立攤販,販賣一些流動的物品,違反禁止行為的話,處行為人新台幣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的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合歡山暗空公園在2019年獲得國際認證,成為亞洲第3座的暗空公園,去年3月縣府公告自治條例,明定禁止噪音、營火、野炊、烤肉、設攤、露營等事項,這次修法明定台14甲線24到24.3K道路以東,也就是暗空公園範圍,劃為鳶峰旅客服務中心裁罰轄區。

當地民間團體認為,炊煮夜宿亂象疫情過後大增,民眾公德心低落,訂定管理規則有其必要。

星空守護聯盟創辦人劉志安認為,「有一些野炊的或者是來這邊夜宿的,他們吃完東西之後 、煮完東西之後,那個菜渣給你亂倒,很糟糕的事情沒有辦法去期待說每個人都會自我提升的狀況下,我們只好訂立一些管理的規則。」

劉志安呼籲,包括亂丟垃圾、開汽車大燈照射拍照造成光害等問題,都是常見違規樣態,希望民眾共同守護暗空公園。縣府則強調,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已在縣務會議通過,後續將送縣議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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