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過關 樂華夜市不熄燈

迺夜市呷好味 永和樂華夜市24日重新取得合法營業許可,將打造成新北優質商圈,共創民眾、攤商、住戶三贏局面。(葉書宏攝)

中國時報【葉書宏╱新北報導】 永和樂華夜市2015年11月遭最高行政法院撤銷營業許可,為爭取合法許可一波三折,歷經500多天改善,24日重新取得合法營業許可。市場處長謝俊隆強調,市府將從輔導與監督角度,將樂華打造成新北耀眼商圈,符合公安、衛生、環保等優質夜市,共創民眾、攤商、住戶三贏局面。 重新取得營業許可 1970年成立的樂華觀光夜市,原是樂華戲院周邊攤商,經多年發展延伸到永平路段,現有約380個攤商。2012年4月,樂華夜市發展協會提出攤販營業許可申請,新北市經濟發展局隔年核可,但部分居民反對夜市合法化,訴願失敗後提起行政訴訟。 最高行政法院認定,新北市府核發過程有瑕疵,2012年申請營業許可時,仍採用較寬鬆的舊法規《台灣省攤販管理規則》,而非依較嚴格的新法規《新北市攤販管理辦法》審核,因此撤銷夜市營業許可。 消息一出,逾3萬名網友發起「搶救樂華」活動,加上自治會重新申請,提出各項改善計畫,昨天重新取得合法營業許可,攤商獲悉開心不已,「樂華的努力被看到了!」 由於附近部分住戶認為噪音、交通、油煙影響生活品質,導致樂華夜市通關過程遇到不少阻力,樂華夜市自治會在重提申請期間,除密集設置垃圾桶、要求攤商改善環境衛生外,更派員一一向住戶協調取得信任。 自主管理維護秩序 謝俊隆指出,取得營業許可後,市府將持續監督把關,首先將針對食安部分,要求飲食類攤商落實戴口罩、穿制服,未來也將與衛生局合作,輔導飲食類攤商比照餐飲業衛生規範,落實「食材登錄」或「食品業者登錄」機制。 接著將加強要求樂華透過自治組織落實自主管理,維護夜市秩序,並強化與周邊住戶良好關係,未來還將要求導入智慧化、電子化、電子行動支付等服務,提升夜市形象,逐步建構優質夜市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