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住滿2年 穩租房合法過繼給子女

「穩租樓年長租客從來沒出現過,反而是由她女兒和其男友常年居住,這合不合法?」在布魯崙一棟穩租樓中擔任管理員的周先生12日在艾姆赫斯特房屋法律講座中,向律師諮詢。律師指出,只要該年長租客證明自己與女兒在該樓中住滿兩年,法律允許租客將穩租房過繼給子女;但若房東發現非直系親屬入住該屋,可調漲房租。

周先生表示,他在穩租樓擔任管理員超過20年,該樓有七個家庭單位,每單位約700元月租。讓房東和他費解的是,其中一戶家庭中從未見簽訂合約的老婦,取而代之的是屋主女兒和其男友。他指出,由於該名老婦年齡超過62歲,符合長者免加租計畫(SCRIE),房東不能隨便加租。周先生詢問,房東是否可採取關措施漲房租或驅逐該老婦。

亞平會律師赫南德茲(Jonathan Hernandez)表示,法律規定,穩租房的原租客若因死亡或其他原因永遠搬出該屋,其直系親屬可獲得該穩租屋的居住繼承權。他指出,老婦只要證明她和女兒在該屋已共同居住兩年或兩年以上,可將該租約轉至女兒名下。不過,由於女兒男友與老婦並無親屬關係,房東若發現該友人同女兒一起居住在屋中,可要求適當漲租。

赫南德茲提醒民眾,若原租客想找室友分擔房租,需提前告知房東並得到房租的允許,室友的房租不能超過原房租50%,「穩租房房客不能通過政府福利房牟利」。

律師何寶如表示,房東在租房前除對房客收入和信用評估外,還可查詢房客法庭紀錄,她就碰過一名惡房客租多房當二房東賺錢,使多名華裔屋主受害。市人權委員會專員(Specialist)馮郁雯表示,房東有權查詢房客的法庭紀錄,並不違反人權,但不可因房客的種族、性別和年齡等拒租房給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