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專法首度協商無共識 待其他法案逕付二讀再協商

同婚專法協商。(劉玉秋 攝)
同婚專法協商。(劉玉秋 攝)


5月24日同婚立法期限將屆,立法院今天(2日)首度啟動同婚專法的朝野協商。不過,由於行政院版的「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與反同陣營版的「公投第12案施行法」內容差異甚大,又有多名立委在協商中建議,待民進黨立委林岱樺領銜提出折衷版「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暨公投第12案施行法」逕付二讀後再併案協商較有意義。因此,協商並未進入實質討論便結束,待立法院長再行召集下次協商。#記者劉玉秋的報導#

攸關同婚權益的行政院版「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與反同陣營所委託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所提的「公投第12案施行法」相繼在立法院會中逕付二讀後遲遲未有動靜,眼看同婚專法立法期限將於5月24日到期,為力拚如期完成立法,民進黨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周春米2日首度啟動朝野協商。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在協商中質疑,「公投第12案施行法」僅允許同性2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權利,形同只是「無性關係」的家屬關係法案,根本是「尼姑條款」、「和尚條款」,也違背了大法官會議解釋的「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的永久關係」的婚姻保障。她認為行政院版已是最後底線,為保障同志的婚姻,讓社會往前進一步,應儘速通過行政院版的同婚法案。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也說,或許政院版不令人那麼滿意,但已經是綜合各方意見的妥協方案,呼籲社會不要重蹈過去「非我族類」的歧視心理或是不公平對待。

不過,由於政院版的同婚專法將「同性婚姻」入法保障同性結合之民事權利,而賴士葆所提的「公投第12案施行法」是以「同性家屬」做為同性二人的定義,兩個版本內容差異甚大,近來又有民間宗教團體以行政院版草案為標的,提出多項修正建議的版本,將「同性婚姻」用詞改為「同性結合」等,並委託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提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暨公投第12案施行法」,力拚於3日立法院會中逕付二讀。因此,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與親民黨立委周陳秀霞在協商中皆建議,待林岱樺的版本也逕付二讀後再併案協商較有意義。鍾佳濱說:『(原音)在於爭取社會和諧,能夠減少衝突、能夠找出折衷方案、謀求社會共事的前提之下,我希望我們在本次的朝野協商當中,可以支持由林岱樺領銜提出的另外一套跟行政院748號施行法區隔的法案能夠納入未來朝野協商的內容。』

眼看協商難達共識,最後會議主席周春米在朝野立委各抒己見後裁示,待林岱樺等人的提案逕付二讀之後,再由立法院長召集協商,協商目前未有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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