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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路段違停「5單位開單」 民眾質疑搶錢嗎?

南投縣 / 林建鋒 張智鈞 周大翔 報導

南投市南崗二路的人行道,設計上比較寬敞,當地居民經常將車輛違停在人行道上,被民眾拍照檢舉,但居民看了罰單卻發現,警方在同一個路段開罰的單位,多達有5個,甚至10公里之外的分駐所也跑來開單,民眾批評警方在搶錢,但警方解釋,勤務中心接獲民眾檢舉,就會隨機通知轄內派出所,派員前往取締,並不是警政單位跨越轄區,刻意搶績效。

省道旁邊人行道相當寬敞車輛停了1輛又1輛,這裡是南投市南崗二路,當地居民為了方便把車輛違規停在人行道上,因為被檢舉怕了乾脆用大塊的布料遮住車牌,居民說為了方便家人搭車去醫院復健,自家的汽機車會停在人行道與騎樓住家門口,結果2個多月來接連被警察開了7張罰單,而且還是來自不同單位,當地居民說:「有名間(分駐所)的還有南投分局,生活就不好過了還要繳罰單心力交瘁。」

人行道違規停車的地點在南崗二路上,6至8月警方總共製單352件,其中9成是民眾檢舉,但仔細查看舉發的單位,除了有附近的縣警局交通隊半山派出所南投派出所,就連5公里外的新佳派出所,10公里外的名間分駐所,也跑來開單,當地居民說:「4張都不同派出所,就覺得很奇怪啊,難道說每一個行政的派出所單位,都可以來搶這個錢嗎。」

民眾的質疑警方這麼解釋,南投縣警局交通隊組長李安景說:「民眾檢舉案件,可由分局勤務中心調度不同的派出所,到同一個單位去做舉發。」警方強調取締開罰,主要是為了避免違規停車造成交通事故,並不是為了績效刻意舉發,呼籲用路人要遵守停車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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